我們關於陋習與傳統的看法差異,最主要的來源,
是因為狩獵目前是只屬於少數人的特權。
其他人無從接近,因此也無從理解這種傳統文化的意義何在。
而這個問題的根本,得從現行不合理的法律開始說起。
: 什麼法才是法?
: 人家照規則來獵捕了千年
: 你一個外來入侵者直接把他們傳統領域收歸國有
: 把人家家說是國家的
: 該退出山林的是誰呢?
甚麼法才是法? 經過正當的程序與民主的投票所決定出的法,才叫做法
至於獵捕了千年這種事情,一點意義也沒有。
要是依你那種只要久了、有傳統就是對了的邏輯下去看事情的話,
印度更有持續數千年的種姓階級,其分類之詳細,歷史之漫長,
對印度統治者達成社會穩定的貢獻更是難以計量。
那麼,請問這種為了傳統,而罔顧現在所有人權益的做法正確嗎?
→ w3160828: 沒文林苑之前 督更法這種惡法鄉民都會反抗 原住民就不行 01/03 16:22
是的,惡法這種東西就是不顧公共利益,只為保護少數特權階級的利益而來的法律
今天持槍上山捕獵這種事情,是全民都被賦予的權利嗎?
完全不是,那是僅為了特殊的族群而設的法律,
這種做法和都更僅顧大財團利益,不顧多數人想法的做法有何不同呢?
根本沒有。
所以說,這種惡法確實是有必要對其反抗的。
而說明白一點,有很多人都忘了一件事情。
你們忘了狩獵並不是被開放給全民的權利。那僅是屬於少數人的特權,
卻一直已過去的歷史強調自己被賦予的特權應被保障 應被容忍 應被無限擴大。
這種做法,和當年國民黨對大陸來台人士的公務人員保障名額 有何不同?
這種狀況,有必要不像上面那個被取消的政策一樣,繼續持續下去嗎?
試著最基本的公民素養與作為人的良心思考看看,我想,即便是你們,也會理解的。
與其在基於這種特權保障的狀況下,更進一步的開放槍枝與獵場的話,
不如,讓全民上山打獵去吧,
其他人不是不會狩獵,會用槍和十字弓的人也多的是,
在執行這項活動的能力上,並沒有問題可言。
而獵場是僅屬於特定族群的特殊利益嗎?
不,獵場是屬於政府的,是屬於國家的,更是是屬於每一個人的。
但現在幾乎被特定族群壟斷住了。
這種狀況,應該要有所改變。
不為特定族群壟斷而設的的狩獵法律,
不為特定族群而開放的槍枝許可,
才是這個社會所需要的東西。
: 聽到台灣原住民全家一起入山打獵
: 反應多半是 "幹 現在民國幾年了" "劣等文化" "噁心 殘忍"
: "有土製小殺傷力的槍砲用就該謝恩了 沒叫你用小刀砍就不錯了"
: 歐美打獵多半是好玩 可是台灣原住民還不少是靠打獵維持部分生計
: 怎麼差這麼多?
為什麼狩獵是陋習?
因為這是只為特定族群開放,只為少數人所享有,只被單一群體所壟斷的活動
只要向歐美一樣,讓獵場對全民開放,這種狀況,一定會有所改變。
當人人都體會過狩獵之後,必定會對這種文化與傳統有更多的理解,
也更能理解狩獵這種活動所帶來的高危險性,
以及維護山林資源的重要性,
開放帶來理解,理解帶來共識。
屆時,我們之間就不會再有所隔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