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稅合一』爭議懶人包
前晚正晶限時批看到潔民在講兩稅合一、溯及既往的事情,因為還搞
不太清楚狀況,就看了下大家對財政健全、富人稅、兩稅合一及對吳
秉叡立委的討論,這個議題真的很複雜,就把這看到的新聞、影片等
等等資料稍作整理了一下,希望幫大家一起搞懂這個議題
財政健全、富人稅是啥?
財政健全:
水母上任後花錢如流水,大筆舉債(馬3年就可欠1.65兆,扁8年才欠
1.45兆),舉債空間剩下不到3000億元,無法靠融資或發行公債來補
資金缺口,所以去年3月推出控管舉債、調整支出、增加收入(加稅)
的財政健全方案,因為欠錢欠太大,所以立委諸公只花2個月就讓這
個案子在5月三讀通過(包含富人稅跟兩稅合一等法案都已通過了)。
=>有沒有發現問題,不是5月明明就過了,蛆媒怎麼會在12月說立
委要擋案,恐怕又是政治算計的假議題。
富人稅:
簡單來說就是對「國內」+「帳上」+「看得到」錢的有錢人課稅,
針對於年所得淨額超過千萬元者,綜所稅新增45%稅率,希望國內
”9,500名”高所得者多繳點錢。但另外真的超級有錢,錢都放在開
曼群島這些避稅天堂的的人根本不痛不癢,財政部2013年要通過抓這
些超有錢人的肥咖條款,卻被國民黨硬生生擋下來到現在,所以2.0
用要求別人監督民進黨的障眼法議題,讓大家忽略他們自己正在擋
抓富人的法案!!
那倒底什麼是兩稅合一?
民國87年財政部為了讓企業不要靠舉債擴廠跟經營(舉債可以節稅)
,因為舉債過高遇到金融風暴時企業會倒一片,所以鼓勵將稅後盈餘
用來投資跟經營而不是分掉,就訂了一個法案讓企業繳了17%"營所稅"
後額外再繳10%"營所稅"就可以不把盈餘分掉,這樣就能用這些盈餘去
經營而不是向銀行借錢(平均公司負債比由150%降至50%)。另外一種
講法是因為企業本來就不分配盈餘給股東,導致財政部根本收不到股
東股利的所得稅,所以要求企業你不分配可以但你得額外先預繳10%營
所稅給我,你之後分配給股東再來全額抵扣"股東的所得稅"。
(財政部自己87年的相關說明也都自己說了這是預繳所得稅的性質,
所以未來股東才可以扣抵掉,避免重複課稅)
假設公司稅後盈餘為100元,要保留盈餘就得預繳10%即10元給國家,
股東們另外取得未來可以在這10元的額度內扣抵的權利,就避免了國
家扒人民兩層皮,也讓國家收到渴望很久的稅收、企業體質變好躲過
了後面幾年的金融風暴,讓企業不需要靠政府紓困度日。
如果想知道更清楚兩稅合一到底在講啥,建議看12/26財經火線論壇
影片,前財政部長顏慶章、台大魏啟林教授跟吳秉叡立委都講得很
清楚。
12/26財經火線論壇影片:
http://youtu.be/x1Q0R3VsX6Y?list=PLf2VRok0uRO2uxfbZsZaMgMjXLT5eIuVo
那現在究竟在爭議什麼?
民國87年時法律沒講這種全額扣抵的權利可以保留幾年,所以依法就
是可以一直保留下去,公司、股東們自87年到現在16年來都相信政府
照這個做法在做,這種抵扣權利就成了相信政府的信賴保護利益,政
府必須維護這種信賴保護、保護相信政府的人,不然會變成不相信法
律、不相信台灣政府的人才是聰明人、得利者。
但去年5月通過的新版兩稅合一法案,把這種完全扣抵的權利減成一半
,OK~國家欠錢多扒一點無可厚非,立委諸公也都同意了認為之後未來
預繳10%只能扣抵一半,只要法律明文讓民眾「事先」得知都算合憲,
但搶錢搶到失心瘋的財政部卻沒明說他們玩弄文字讓法案其實溯及了
87年到102年這16年所有因為預繳稅款取得的抵扣權利。也就是說民國
87年到到102年『相信政府』預繳10%的人,他們的股東原本可以全額
扣抵,卻被103年的法律規定無法在半年內分完的人….呵呵你的權利
全部被我減半了!理由是老子我缺錢,拿點錢來花花不行喔!以前白
紙黑字寫啥都是屁,我現在說的才算數!這16年要被騙是你蠢!總之
我財政部就是要從你人民身上要$$$
以台大魏啟林教授的舉例來說:
A公司負責人跟股東們響應政府政策,相信讓政府預先扣10%預款,反正
未來可以扣抵,然後把這筆盈餘留在企業裡繼續發展,使企業可以茁壯
、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員工薪資,結果到現在103年了政府卻突襲說你
這16年乖乖繳的錢不能全部扣抵囉,誰叫你傻要相信我呢!
B公司負責人則不相信政府,因為這個政府朝令夕改每天都在變動政策,
盈餘直接分配扣抵就好了,今天分配今天扣抵光了就不會有後續的問題
,到103年政府突襲的時候,B公司就可以說:「果然這政府說的畫沒半
點可信,好險!我沒有相信這個騙子政府」
法律的安定性就是不准政府朝令夕改,不准政府欺負相信國家的善良老
百姓,A公司相信政府做了這樣的保留卻無法面對廣大的股民,而不信
政府的B公司反就一邊笑A太正直一邊慶幸不相信政府是對的!
你覺得跟你無關嗎?
啊~大家可能不覺得與你有關,但你知道那個可以扣抵稅金的「股東」
是誰嗎?是包含上市上櫃、合夥等等的所有公司跟中小企業的所有大小
股民,那你知道人數有多少人嗎?我國股民人數可是將近一千萬人啊!
所以這個法案不是殺財團、富人,而是坑殺你我身邊這將近『一千萬人
』的股民啊!挖操!
蛆報:富人股利加稅案 綠要翻盤
=>怎麼不講這是「一千萬人」的加稅案,怎麼不敢講殺的不是富人是
平民百姓
一樣如果想知道更清楚兩稅合一到底在講啥,再次建議看一下12/26財經
火線論壇影片,前財政部長顏慶章、台大魏啟林教授跟吳秉叡立委都講
得很清楚。
12/26財經火線論壇影片:
http://youtu.be/x1Q0R3VsX6Y?list=PLf2VRok0uRO2uxfbZsZaMgMjXLT5eIuV
爭議跟吳秉叡立委有啥關係?
吳秉叡立委是學法律出生,以前也當過法官,論述的邏輯跟中肯度都算是
鄉民公認的,蛆媒頭版「富人股利加稅案 綠要翻盤」跟2.0要大家監督民
進黨都是在說吳立委提出的"溯及既往"問題就是要擋富人稅、要讓財團加
稅翻案,新聞剛出來大家也都不相信吳立委怎麼可能會擋富人稅的法案,
後來在12月25日正晶限時批節目裡解清楚釋讓大家知道始末,解釋的重點:
1.5月法案就過了,沒有擋
2.發現溯及既往的問題,召開公聽會找企業、學者來討論
3.公聽會討論「有沒有溯及既往,怎麼解決才能收到稅又維持法律安定」
12/25正晶限時批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Zu2K3w4s_M
hbman的逐字稿: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19644344.A.D1B.html
目前看來這兩稅合一可能存在的問題:
1. 這個法案若確實有溯及既往遭大法官宣告違憲,那會使這個法案自始
無效,自現在起到宣告違憲前收走的稅金都得重新計算跟處理。
2. 你只給半年的時間分配16年累積的盈餘股利,我如果是企業跟股東明
知分配不完,那乾脆要求你企業就不要分配了,把錢留著繼續擴大營
運,我也不要這些股利了,等你股票更有價值時我賣掉就好,結果忙
了這麼久財政部還是沒收到這筆所得稅
所以公聽會時討論是否要訂一個5年的緩衝期,如果是分配過去16年的部分
就能享有全額扣抵,但新的盈餘仍然只能扣抵一半,讓企業知道如果要
分配這16年的股利他有5年的時間可以去變現跟配置,也提高了去分配的誘
因才能讓這筆股利真的分出去,讓財政部真的收到這些股東們的所得稅,
也變免了溯及既往造成的違憲問題。目的就是一方面讓政府收到錢了,一
方面也維護了憲法的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