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愛國同心會101前再現 警調蒐證帶求證

作者: jhc0723 (Embeded Funny)   2015-01-04 22:51:47
就看柯市長的容忍度
不然還有這一條大絕可以玩
人民團體法
第五十八條(對人民團體之處分)
人民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主管機關得予警告、撤
銷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之一部或全部,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或
情節重大者,得為左列之處分:
一、撤免其職員。
二、限期整理。
三、廢止許可。
四、解散。
前項警告、撤銷決議及停止業務處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亦得為之。但
為撤銷決議或停止業務處分時,應會商主管機關後為之。
對於政黨之處分,以警告、限期整理及解散為限。政黨之解散,由主管
機關檢同相關事證移送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之。
前項移送,應經政黨審議委員會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認有違憲情事,
始得為之
※ 引述《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之銘言:
: 剛剛正晶, 周玉蔻這傢伙也原po持同樣立場
: 他大概就是說叛國同心會和法輪功背後都有政治勢力操縱
: 都是拿好處的, 而101是支那客愛來的, 為了支那遊客要給他們好印象
: 所以柯P應該把這二個團體通通趕走...
: 所以說, 周玉蔻還是周玉蔻啊
: 別看他在選戰時罵連罵得很爽, 選後罵馬罵得很HIGH
: 然而遇到支那代理人在台灣鬧事,
: 馬上開始為俎國護航
: 紅色本質馬上出來
: 可笑啊.......
: ※ 引述《sapdavid (膽識勇氣與運氣)》之銘言:
: : 法輪功那些人根本是自己跑去引戰
: : 那些礙國同心會 會去亂 如果用他們的角度想 其實也不難理解
: : 如果哪天這些礙國同心會真的被順利驅逐了
: : 那些靜坐的法輪功們 其實擺在101那裡也不好看
: : 如果要徹底解決
: : 我認為最好的方法是
: : 1. 請北市政府私下協調 這些法輪功與愛國同心會 撤離101
: : 2. 好話說在前頭 不撤的話 那就找時間全部抄了
: : 其實兩邊一起抄 對台灣最好
: : 因為這兩邊說難聽點 都是心懷鬼胎 各有盤算
: : 兩邊都不是什麼好東西啦!!!
作者: antiasus (41華誕,生日快樂!!)   2015-01-04 22:53:00
人家是有市議員在罩的...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5-01-04 22:53:00
沒用啦,這種賤畜團體一堆,殺了一個還有幾十個
作者: willydp (willeliu)   2015-01-04 22:53:00
主管機關是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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