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務部宣布 扁保外就醫獲准

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2015-01-05 13:09:14
※ 引述《wwer0916 (wwer0916)》之銘言:
: ※ 引述《p910520670 (路人乙)》之銘言:
: : 法務部宣布 扁保外就醫獲准
: :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宣布,核准陳前總統保外就醫1個月。陳明堂稱,醫療小組評估,
: : 陳前總統隨時有猝死的可能,要離開監獄才能改善。因此核准陳前總統保外醫治1個月,
: : 病況穩定後,仍要回監獄服刑,保外就醫時間不列入刑期。
: : http://ppt.cc/hcfJ
: : 備註:
: : 一個月 真不乾脆
: 好歹能出來放風一個月了 (不過應該不止一個月吧,只要他不出來選舉站台)
: 扁迷不高興嗎? 如果高興,好歹也發個祭品文什麼的
: 過了一晚,雞排、奶茶呢 (敲碗)這是你們對台灣唯一能做的貢獻了
我實在是不懂
一個在獄中健康狀況壞到差點猝死(法務部自己講的喔~)
有生命之危須居家療養的受刑人,讓他不用服完剩餘的刑期有很難嗎?
一般這種狀況的人,等他健康完全恢復到大家不用怕關回去又ㄘㄨㄚˋ 起來的程度
搞不好都已經五六年後了,更何況又不是說年紀輕輕的人或是判無期徒刑的。
是一個已經六十五歲(都已是法定退休年齡了)的人,更別說是卸任國家元首。
等到阿扁真的好全敢放他回去服刑時搞不好都破七十歲了,
居家療養時間連同之前服的刑期加起來,說不定都超過假釋年限了勒。
因為病痛受的折磨也早就比平平順順的服刑還要多了,我們的法務部卻還不甘願嗎?
難道我國刑法的意思是,會受刑有人為了貪圖保外就醫,而把自己搞到命危的地步嗎?
我國刑法不是以教育刑為主嗎? 為什麼從扁案大家看到的比較像是應報刑?
(不...挑貼切一點的形容詞我覺得比較像"惡意報復刑")
鬼島法律對受刑人的基本人權實在是漠視到了極點。
我論應該規定受刑人年過六十五後若建康狀況發生問題,不再能堪受服刑的話
即應不需執行他們剩餘刑期的必要性,一方面是對上年紀的人之基本尊重,
一方面也是替監獄的刑期執行省下不必要的管理風險,不要死拖活賴硬巴著不放。
社會主流價值觀不可能樂於見到年老受刑人因為服刑死於獄中,無論身分如何都一樣。
作者: kuninaka   2014-01-05 13:09:00
如果換成馬英九,樓下就支持關到死
作者: mirza (張良)   2015-01-05 13:11:00
背後當然有中共壓力...阿扁中共最大敵人呢..
作者: b2481 (RayGetRUA-RUA)   2015-01-05 13:11:00
你去政黑看看,依然一堆秀下限
作者: kgh (恩~~~)   2015-01-05 13:12:00
六十五歲不是很老 這年紀要殺人放火的也還大有人在
作者: cyching6713 (遙遠的)   2015-01-05 13:12:00
馬也關成這樣...我贊成可以放出來
作者: wwer0916 (wwer0916)   2015-01-05 13:12:00
請問貪污扁當總統的時候:罪犯保外就醫可以折算刑期嗎?
作者: hwsbetty (皓小玥)   2015-01-05 13:14:00
我更不懂的是,為什麼還是有人堅持阿扁是裝病,是自動過濾不想看到的還是不願意面對現實?
作者: kgh (恩~~~)   2015-01-05 13:15:00
其實 社會主流價值觀應該是樂見罪犯死於獄中的..
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2015-01-05 13:16:00
樓上這樣亂講前給我提出證據謝謝你的意思是社會主流價值樂見一個人刑期六個月也死在獄中??無期徒刑的大家才會希望趕快死一死不要浪費納稅錢而已吧但那是因為無期徒刑本來就關到死,有期徒刑最好是你講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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