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我高興一下?」 性侵當作生日禮
新北市1名男通緝犯,上月以慶生名義邀約女性友人到家同樂,藉機灌醉女子,然後強脫
其衣褲,女子苦苦哀求,他卻說:「我生日難道不能讓我高興一下?」女遭性侵後報警,
男到案狡辯雙方是男女朋友、你情我願,還說自己為了與女子長廂廝守才成為通緝犯,女
子怒指胡扯,警訊後將男子送辦。
警方說,林姓惡狼(28歲)因傷害罪遭判刑2年,卻未到案入監執行,已被法院通緝1年多
。上月他借生日名義,邀請身材姣好的ViVi(化名、23歲)及多名男性友人到家裡聚餐,
席間不停向ViVi灌酒,見她醉倒,急忙打發其他友人離開,將ViVi抱到床上,脫其衣褲撫
摸。
警方說,ViVi發現林嫌圖謀不軌,哭求:「住手,不要這樣」並掙扎反抗,林嫌不予理會
,出手打了她幾巴掌,怒斥:「我生日難道不能讓我高興一下?」還威脅不配合就會讓她
死得很難看。
ViVi遭性侵後向警方報案,警方隨即逮捕林嫌,發現他竟是通緝犯,他辯稱與ViVi是男女
情侶,當天你情我願發生性關係,還說自己之所以成為通緝犯,「都是為了和她長廂廝守
,她竟然不能體會我的苦心!」
ViVi告訴警方,她與林嫌只是普通朋友,對方一再邀約她才答應參加生日會,沒想到林嫌
在她酒醉無力反抗時侵犯她,警訊後依性侵、傷害通緝罪嫌將林嫌送辦。(莊淇鈞、陳韋
劭/新北報導)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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