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zabulu (Aza)》之銘言:
: 請柯爸柯媽提供國稅局的約談公文給媒體或民意代表爆料
: 直接給國稅局死
: 不然闌尾又跑出來謠言造假 說自導自演腳尾飯
: 一定要有媒體出來伸張正義 否則以後都沒有人敢為國家做事了
: 難怪台灣空轉六年 想做事就等著被清算
: ※ 引述《PieEric (輪迴劫)》之銘言:
: : 王定宇
: : 6 分鐘前 · 編輯紀錄 ·
: : 定宇來抱個不平兼爆料吧...柯文哲還不知道他父母被國稅局約談的事。
: : 昨天和柯p父母聊天,才得知他們這二天竟然被國稅局追查,要他們證明借給兒子柯文哲
: : 買屋的錢,要他們出示借據,還要他們到新竹國稅局說明,柯爸爸都配合處提供,只是很
: : 困擾借錢給兒子,怎麼會寫借據呢!
: : 國家不是不能查稅,我們看不下去的是,這個國家體制的低劣政爭針對性,北區國稅局有
: : 去查蔡正元所謂賣屋給女助理的事嗎?有去查連勝文沒買車沒買房卻有車有豪宅嗎?有去
: : 查馬英九捐款流向嗎?有去查頂新TDR的五十多億流到中國的問題嗎?國家文官中立性被
: : 國民黨破壞殆盡啊!
: : https://www.facebook.com/wdy19690305?fref=ts
http://www.pwc.tw/zh/challenges/taxation/taxation-20110630.jhtml
吳先生問:多年來我分年贈與,總計匯了1000萬元到小孩名下;但前陣子我臨時有資金調
度需求,把這1000萬元拿來「應急」,之後再把錢匯回給小孩。請問這樣會被課贈與稅嗎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許祺昌答:吳先生為了資金調度,先借育往年贈與小孩
的錢,事後再還給小孩,這樣做將造成過去分年贈與節稅「破功」,依法他會被國稅局要
求繳納的78萬元的贈與稅〔(1000萬-220萬)×10%〕。
二親等之間的資金往來,原本就是國稅局的重點查稅項目,即使主張是借貸關係,如果當
事人提不出借據等證明文件、或是有返還的事實,就會被認定為贈與。
以吳先生為例,除非當初從小孩的戶頭提領出1000萬元時,父子倆就簽訂借貸契約,並經
法院公證;而父親也根據契約規定的條件還錢,這樣被國稅局查到時,才能提出具體事證
,證明父子的資金往來的確是借貸、而非贈與。國稅局只要採信,就不會要求補稅。
很多父母與子女、兄弟間的資金調度,因親人相互借錢大多不會寫借據,甚至不約定利息
。問題是,國稅局只要發現二親等間的資金往來,就會推定是贈與,只要同一年贈與金額
超過220萬元的免稅額,就會要求贈與人補繳贈與稅。
尤其是親人的資金往來會留下清楚軌跡,例如匯款、支票等方式,被查到風險相對較高。
有人為了規避贈與稅,會先提領現金,再轉存到另一方戶頭,儘管兩個帳戶沒有提款或存
款關係,但國稅局只要查到一方的帳戶金額減少、另一方帳戶存款增加,還是會推定為贈
與。
如果親人間借貸不想「惹稅上身」,另一種比較消極的因應之道,就是在國稅局調查前,
先把錢還完;否則等到國稅局找上門,雙方又提不出借貸契約,只能乖乖繳稅。
結論:
1.他媽的王定宇,你自以為跟柯家人很熟? 想沾光?
遇到這種事應該先趕快跟柯幕僚聯絡吧,作危機處理
你他媽的第一時間寫臉書
告訴你今天整天記者又要督柯P麥克風了啦
2.現在看起來柯爸這邊沒有契約,但是陳醫師確實有留下繳利息的憑證
剩下看陳醫師那邊有沒有辦法生出契約....
但是最好的流程就是一開始就有契約,並且契約拿去法院公証,
搭配還款憑證,這才是萬無一失
不然國稅局要主觀認定,依現在這種狀況等於是把頭架在人家刀上
3.現在國稅局找上門來
柯P依照選舉補助款的說法,也沒錢還吧
最差的狀況就是國稅局開罰加補稅
難不成真要賣房子去還債
4.柯P自選前到現在,對於親屬間借貸這個問題根本沒弄清楚
整天在那邊自以為幽默說
他在考慮要不要把那筆錢還給爸爸
根本不知老婆還有付利息
一整個狀況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