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我有很深刻的體悟
起因於當年大二時重修統計學,那時候打著千萬不能再虛擲光陰的想法。
打定主意好好念書,不能再讓自己三修了。
這樣的堅定意志讓我期中考考了一個70多分的還算可以的成績。
這讓從小到大跟數字有關的科目都拿不超過50分的我相當振奮。
於是下課後任課老師就來對我說:「想不到你進步這麼多!讓我有點對你刮目相看喔!」
白目如我,立刻心直口快的回了一句:「明年我還要再來,因為好的課值得一休再修阿!」
本來我只是開玩笑,沒想到老師撥了撥他花白的頭髮,圓圓的鏡框那一瞬間似乎閃了一道白光。
「那你明年再來吧」他頭也不回的走出了教室。
後來你猜怎麼著?
我三修了,幹!
題外話,讀研究所後該所畢業條件是曾修過統計學,且及格分數為70分。
偏偏我大3修過,老師才給我60分...
於是我就修了生涯第4次統計學,你媽的!
我是不是被統計學詛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