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柯文哲:你再告,我每一案就優先查你

作者: Gjoy (鬼接TU\)   2015-01-15 12:42:07
※ 引述《JinAnfield (Liverpool)》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聯合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5.備註:
: 我還以為酷吏已經幹了四年了耶,好棒棒.
: 柯P像賤商宣戰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不就變成這樣:
柯:你再囉嗦就優先查你!
日:告你違反比例原則!
柯:還囉嗦,繼續優先查你!
日:再告你違反比例原則!
柯:你又告了,又優先查你!
這樣就變成無限循環了
國中生會打架就是這樣,你先打我一下,我就打回去
然後你說:ㄟ我沒打你這麼大力喔!我要打回來!
我又不甘願:你更大力,再還我一下!
打來打去最後就打架了,柯p和日盛生是小屁孩嗎 ?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2014-01-15 12:42:00
真的打起來再說吧...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5-01-15 12:43:00
柯p:什麼優先查你?沒有啦~~電腦選的
作者: xyz168 (小黑)   2015-01-15 12:46:00
痛的是被查的人吧!!商人要賺錢<
作者: chachameow (chacha)   2015-01-15 12:46:00
.................
作者: q76211635 (千手櫻吹雪)   2015-01-15 12:49:00
不用拖那麼久 柯文哲一招就給他死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1-15 12:56:00
每個單位都會有列管名單 很正常好嗎不然查頂新是電腦選的嗎
作者: SamuelLuo (薩姆爾)   2015-01-15 12:59:00
打架!打架!打架! 中二肥宅
作者: Lowrider (孤獨患者....)   2015-01-15 13:11:00
比例原則?? 56億先查哪有違反 XDDD
作者: HsiangFly (巧合太多就是有緣)   2015-01-15 13:16:00
照原po邏輯 先清查中兩百塊發票的 再查日勝生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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