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
2.完整新聞標題:
遭指援交妹 劉喬安告壹週刊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1-15 17:16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壹週刊》去年12月報導,「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是高檔
援交妹,內容還有劉女赴飯店與嫖客碰面的清晰畫面及對話內容,事後卻遭踢爆是《
壹週刊》找自家女記者、男狗仔,分別喬裝媽媽桑、嫖客,設下圈套設計劉喬安,劉
喬安今天下午至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壹週刊》社長裴偉涉嫌妨害名譽、妨害秘密等
罪,另要求檢察官查明設局的記者身分,一併提告。
劉喬安委任律師說,劉喬安只是一般平民百姓,沒有公職也不是明星,媒體不該揭露
其私生活與性生活,《壹週刊》報導已嚴重影響劉喬安的生活,為此她每天需吃鎮靜
劑,劉的女兒在學校也被問:「為什麼你媽媽要光著屁股?」報導對母女都造成傷害
,因此正式對《壹週刊》提告,希望以法律途徑還劉女公道。
事後,劉喬安即在臉書上PO文,告知大家她今天提告了,希望司法能還她一個遲來的
公道。
劉喬安臉書PO文全文
事情發生的當下,很多酸民問,為什麼不敢告壹週刊。打一場官司是今天說,明天告
的嗎?我怎麼會不敢告,總要時間籌錢和搜集證據吧。我比誰都想討回公道。
與大鯨魚對抗並不是簡單的事,生活原本就困難,還要花一大筆錢打官司。我曾經想
過為了省下這筆錢,別告算了。但這不是正中媒體怪獸,欺負窮人的心態嗎?
我今天提告了,大家可能也已經不會在乎後續的發展。但希望司法能還我一個遲來的
公道。
真的很謝謝每位關心我的大家。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06503
5.備註:
其實這官司對她不見得有利,弄不好可能就會變成法院認證,到時候會更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