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男子性侵少年 判刑1年10月
3.完整新聞內文:
31歲曾姓竹科作業員和隔壁15歲少年熟識,少年經常到曾男家借宿和共同出遊,去年間曾
男要求少年發生性行為,少年因為先前曾弄壞曾男的機車,擔心不順從曾男會被要求賠償
,不敢有太大的反抗動作,期間雖然喊痛,曾男仍性侵得逞。曾男遭新竹地院判刑1年10
月。
檢警調查,被害少年因住在曾男附近,常到曾男家遊玩和投宿,去年9月間少年投宿曾男
租屋處時,借曾男機車出遊,結果機車弄壞了,沒錢賠償,此時曾男要少年和他發生關係
,強行幫少年打手槍,甚至進行肛交及口交得逞,少年不敢反抗。
少年借住曾男家中4天內,曾男接連猥褻、性交少年數次,少年過程中多次喊痛不願意繼
續,但曾男仍強行得逞。之後少年回家向母親訴苦,少年母親怒不可遏,報警處理,曾男
願意賠償和解,但少年母親不願意,堅持要曾男得到法律制裁。
新竹地院開庭審理,曾男向法官坦承與少年有性行為,法官認為曾男趁少年對性懵懂無知
,對少年性侵,影響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曾男1年10月。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114004244-260402
5.備註:
好噁心
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