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殺警案重開羈押庭 曾威豪改1千萬交保
(更新:開庭狀況、裁定結果)
台灣高等法院前天撤銷富少曾威豪、劉芯彤等13名殺警案被告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今天上午重開羈押庭,曾威豪等13人上午陸續向北院法警室報到後,步入法庭,由於法官先前要求所有被告須寫20篇作文,被告報到時,法警也如同小學老師一樣,一一檢查被告「作文簿帶了沒」?合議庭歷經3小時審理,剛剛裁定曾威豪加500萬元至1千萬元交保,在押的周柏諺50萬元交保,另所有交保被告下周1起,每周1、3、5晚上9:30要到限制住所轄區派出所報到,其餘維持原裁定。另張家瑋因只寫3篇作文(書面報告),未達5篇進度,合議庭一度裁定羈押,但張稱有寫在草봊Z在其他紙張,已請家人回家拿,合議庭同意中午1時半前拿到法院就放人,目前仍在等候中。
審判長楊台清開庭時,當庭告誡所有被告:「你們今天準時報到,我很安慰。」見大家面色凝重,還問:「早上起床有沒有羊入虎口的感覺?」不少被告頻頻點頭。審判長告誡所有被告,在這段時間,應考慮社會觀感,不要到ktv等聲色場所玩樂,隨後一一要求13名被告報告近日行程。
曾威豪說,他幾乎都待在家中,劉芯彤則說,她曾外出看牙醫。萬少丞則是曾到醫院看手,易寶宏多在家中陪媽媽。其餘被告有的在找工作、準備當義工,有的則說都在家,審判長楊台清不忘提醒待在家的被告「不要只會在家看電視。」
檢察官起訴認定,曾威豪去年9月13日帶劉芯彤到ATT 4 FUN的SPARK夜店消費,與夜店安管起糾紛,劉女因而邀友人蕭叡鴻搬救兵,隔天集結60多人到場找夜店安管理論,卻與到場排解糾紛的薛貞國起爭執,一陣混亂中,薛貞國遭眾人持紅龍柱毆打致死。
審判長今開庭時,訊問劉芯彤案發前及當時狀況,劉芯彤稱,曾威豪9月13日在夜店被打,但她沒和蕭叡鴻討論這件事。蕭叡鴻當庭反駁,9月14日凌晨接到劉芯彤電話,劉女告訴他,曾威豪在夜店被打,他詢問狀況,得知劉女等人已轉移陣地到金朝夜店,因而趕去了解。
審判長認為劉女說謊,質問:「為什麼和他說的不一樣?」劉女才改口,曾和蕭叡鴻稍微「帶過」這件事,但沒明確和蕭叡鴻討論,審判長當庭告誡,「不可以說謊」,「今天只要有一句話說謊,就可能再被我羈押」。
死者薛貞國遺孀黃嘉鳳上午也在律師周武榮的陪同下出庭,周武榮認為,審判長今仍會裁定被告交保,但他希望今天審判長做決定時,能考量這是重罪,加強替代處分;他說,被告對於案情沒有據實坦承,今天他們回家了,恐有串證、逃亡疑慮,黃嘉鳳說:「如果他們今天還是回家了,我希望他們對案情可以據實以告,把所有始末告訴審判長,讓司法可以還我公道,我會選擇寬恕他們。」
萬少丞上午在姐姐陪同下出庭,面對媒體詢問,擔不擔心交保被撤銷、手的傷勢還好嗎,均不發一語。易寶宏也在母親陪同下報到,面對媒體詢問「作文寫了幾篇」?易寶宏僅說:「謝謝。」易母則比出「5」的手勢,指兒子已寫了5篇,隨即步入法庭。
曾威豪、劉芯彤則是為躲避媒體拍攝,提早進入法庭,卻因忘了報到,只好下樓完成報到手續,再走回法庭,面對媒體詢問依舊不發一語。
台北地院上周三開庭審理殺警案,裁准富少曾威豪、劉芯彤情侶檔等13名被告交保,附帶寫20篇作文、不得涉足夜店場所等條件,另裁定蕭叡鴻等4人繼續羈押但解除禁見。高院認為,若准許被告交保或解除禁見,他們為求脫罪,恐勾串證人或共犯,阻礙後續審理進行,因此撤銷北院合議庭准許被告交保及解除禁見的裁定,發回更裁。(賴又嘉、張欽/台北報導)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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