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ronray7799: 通姦罪到底甚麼時候廢 浪費司法資源 無聊至極 01/20 00:30
: 推 chuu0134: 樓上 就不要哪天你老婆跑了? 01/20 00:38
: → ronray7799: 我老婆不愛我就滾啊 照婚前契約書分產啊 01/20 00:42
: → ronray7799: 用刑法來綁住對方的心根本就是鬼扯 01/20 00:42
哪有哪麼簡單?
台灣的法律是保障有錢人,
不是保障窮人,
你知道民事要討賠償有多麻煩嗎?
你要對方賠多少?
必須要先付賠償金照比例的幾%?
結果造成官司一打下去,
最後就沒錢打不下去,
要不然就是沒錢打官司.
打贏了也只拿到一點點的費用.
還變成慣例,
不像美國,
官司一打下去先付的費用是固定的,
不是照%數,
要花錢的是律師費,
所以你才會看到美國常常有天價賠償,
台灣呢?
你就常常覺得是官商勾結.
光廢掉通姦罪是沒有用的,
訴訟一些程序要改變才有實質的效用,
不然你看台灣老闆小三一堆,
不怕被元配告天價,
要不然就是一堆工廠不照規定來製造有毒物質危害民眾,
民眾只能循公家機關起訴,
沒錢打官司用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