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做研究+推動個人助理制度。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0%8B%E4%BA%BA%E5%8A%A9%E7%90%86
個人助理
個人助理(Personal Care Assistant)為「自立生活運動」(Independent Living for
Disabled People),下,所衍生的支持性服務。係指身心障礙者由於身心功能缺損,故
需一位、甚至多位身心功能相對健全者,代替身心障礙者肢體、心智、溝通功能上的不足
,提供個人化的貼身協助。最主要的功能在於提供物理上的協助,如拿取物品、協助位移
、如廁、餵食等需肢體動作完成之生活協助。也可以是引導心智障礙者決定生活瑣事之協
助角色。或者代替具有語言障礙之身心障礙者,與外界溝通橋樑。
在日本,通常將個人助理稱為「介助者」,並具有法源依據,政府補助。在台灣,由「社
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於2008年向「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申請方
案開辦。起初僅是民間單位倡議、募款提供之試辦性服務。2012年7月開始,中華民國內
政部公佈「自立生活試辦計畫」,其中明文規定各縣市得委託各地方單位培訓個人助理,
藉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支持性服務。
個人助理與「居家服務員」容易造成混淆。其最大的差異性有兩大類區塊:個人助理提供
全面性服務,因此也包含出外參與社會性、人際關係之活動相關協助,並遵照身心障礙者
的「自主權」下,提供服務。而居家服務員,則是僅提供居家協助、陪同就醫,對於社會
參與性之協助則不提供。服務也僅是「任務型」,以達成工作責任範圍為主,對於身心障
礙者本身的意願較為忽視。
※ 引述《HwaSIn (優文老祖)》之銘言:
: 記得有一年高中聯考榜首是腦性麻痺重症
: 好像姓孫吧
: 有他的八卦嗎?
: 他後來有讀台大醫科?
: 有出國深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