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新聞我看不太懂啊
「修約」跟「重新議約」到底差在哪裡?
不是都一樣要把現有的合約改掉這樣嗎?
柯文哲當然還不能宣布完勝,因為那天會議並沒有進展到簽署新約嘛
第二回合才要開始,就想出來帶風向了嗎?
想把柯文哲塑造成「出賣市民利益」的市長!?
有沒有 30cm Ecup 的鄉民願意幫魯魯解惑一下?
※ 引述《windersword (鄉民=群眾暴力=雙重標準)》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民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柯P完勝?遠雄打臉:只修約非重新議約
: 3.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日與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會面,拋出遠雄同意「重新議約」訊息
: ,讓外界解讀柯P完勝。不過對「重新修約」的「共識」遠雄顯然看法與外界不同,
: 遠雄公共 事務部副總蔡宗易表示,重新修約並非訂新約,也非就監察院糾正的39項
: 缺失修正,而是針對現行合約進行修正或補充。蔡宗易強調,監察院39項缺失已結案
: ,沒必要再談,同時也將展開光復南路與忠孝東路口33顆樹的移植作業。但松菸護樹
: 志工政策組長游藝表示,只要遠雄有動作,護樹盟還是會拼到底。
: 北市府昨日在與遠雄會面前先拋出遠雄必須針對監察院糾正的39項缺失來談,在與趙
: 藤雄會面後又對外拋出「重新議約」的訊息,讓各界拍手叫好,甚至指郝龍斌做不到
: 的,柯文哲達陣。但遠雄今日隨即打臉北市府,蔡宗易表示,遠雄並非「重新議約」
: ,而是要「修正契約」,即便修正契約,也並非針對監察院那39項缺失來修改,而是
: 若北市府認為有些地方對社會大眾更有利,遠雄同意朝此方向修約。
: 遠雄也在發出的新聞稿中特別指出,北市政府對契約有些建議,遠雄同意依BOT契約
: 第23.4條約定辦理。這條約定是指「本契約之條文如有未盡事宜、意義不明或因不可
: 抗力、除外情事之發生或因政策、法令、情事變更,經雙方同意後得修正或補充之」
: 。蔡宗易指出,未來將等雙方的聯絡窗口建立後,透過此窗口,針對現行合約中有關
: 社會公益、罰則、工期等進行修正。至於外界認為遠雄必須針對監察院的39項修正案
: 予以改正,蔡宗易更強調,「監察院的糾正,早已結案,我們認為那39項缺失已經不
: 必再談。」
: 此外,對於民團重視的移樹問題,蔡宗易也表示,光復南路與忠孝東路口的33棵樹,
: 市政府已經同意遠雄移植,遠雄也準備即日起,開始展開樹木斷根、養根 3個月之後
: 再移植到台北流行音樂中心。
: 蔡宗易認為,護樹聯盟現在爭取保護的是地下通道出口與國父紀念館方向的37棵路樹
: ,但這部分屬於北市府權責範圍,遠雄無權過問,但光復南路與忠孝東路口的33棵樹
: 屬於遠雄必須負責移植的,遠雄會儘快進行。
: 對此,護樹聯盟志工團政策組長游藝強調,無論光復南路與忠孝東路口或者地下通道
: 出口與國父紀念館路樹,護樹聯盟都一視同仁,尤其是光復南路與忠孝東路口路樹,
: 更是郝龍斌市長卸任前核准移樹,質疑也是一個黑箱作業的過程,游藝強調,只要遠
: 雄要動光復南路與忠孝東路口路樹,護樹聯盟一定以肉身拼到底。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peoplenews.tw/news/a06e3660-c85e-4193-819a-71ab9126f825
: 5.備註:
: 柯P已經講很清楚,要以監察院糾正為基礎談,結果現在看來遠雄又要翻臉不認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