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mainT (DomainT)》之銘言:
: 我是覺得,目前柯文哲或「負責這件事的專案小組」。
: 應該要對市民解釋最重要的一件事。
: 就是護樹團體所提的法律見解:市府可以直接解約
: 既然可以直接解約
: 那為何不做?
: 如果有人有看過監察院的39項糾正的內容,有認真讀過細項的,
: 我敢說十個市民裡九個市民會想解約,但重點是要真的能解約。
: 所以針對「直接對遠雄解約的部份」,市府是真的要說清楚,
: 為什麼不這麼做。
: 我覺得啦,柯文哲說找他很容易,所以護樹團體就代表
: 想解約的市民
: 跟柯文哲及「負責這件事的專案小組」約個時間開個會。
: 直接把「為什麼不這麼做的原因」講清楚,會後再由護樹團體
: 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 我個人是真的認為,真的是該直接解約。
那39項中有這一項..
39 21.3.7 因不可抗力而終止契約,乙方將剩餘資產移轉甲方繼續興建或營
運時,由「無償移轉」改為「鑑價移轉」,且鑑價費用由雙方負
擔,增加乙方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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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解約時,遠雄是把大巨蛋鑑價後賣給巿政府。
那麼如果是巿政府方要解約呢!不得不解約時都這樣了,巿政府想解約的話要付的我想不
會比這少......
真的沒必要搞到魚死網破,我完全不認為再花個好幾十億把大巨蛋買回來後,再依護樹團
體要求把它全拆了種樹會好到那去。
而且你這樣和遠雄拼了,其它那四家也會合起來和你拼命。
最後可能變成在法庭戰到柯P下台都還沒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