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ikoo (台客)
2015-01-25 13:53:08早期台灣,都有規定銀行借錢一定要去有擔保品
一般來說是七成擔保品。
你要藉100萬的現金出來, 要準備一個至少值70萬 的房子 要抵押給銀行
早期有很多的超貸案, 監獄裡面關了一堆人。
立委都是找一些不值錢的土地, 弄一些假的 鑑定價格, 說值多少多少, 就可以貸一堆
錢出來
但是,反正不管怎麼樣都至少要有七成擔保品, 要抵押給銀行
現在為什麼有人可以免擔保。 這個不公不義吧?
為什麼沒有立委提案修銀行法,規定擔保品 是一定要有的,而且至少七成。 原來的條
文要改回來吧
↑看完提醒可刪除
作者:
thiuss (thi)
2014-01-25 13:53:00因為這樣搞 多數人沒人借得起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5-01-25 13:54:00信譽單保阿 你知道信用卡為什麼叫信用卡嗎....
作者:
hrpe (hrpe)
2015-01-25 13:54:00黨證啊 請用goole查"國民黨+超貸"
作者:
Vett (Vett)
2015-01-25 13:55:00因為銀行覺得他的風險低於擔保品
作者: Skeleton7 (空無之境) 2015-01-25 13:55:00
黨證跟獵人執照一樣呀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5-01-25 13:56:00
信用貸款,不用扺押品啊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5-01-25 13:56:00光憑你堵神兩個字 就不只三千萬 <-- 電影都有演啊
作者: YJM1106 (YM) 2015-01-25 14:01:00
銀行法規定 無擔保可以到15%授信額度,所以 銀行爽就好
作者:
taikoo (台客)
2015-01-25 14:12:0020年前是這樣子的時候。房子很便宜。 買房子反而很簡單要擔保品。頂新就沒辦法炒房。 沒辦法炒房。說不定台北市要擔保品時,台北說不定一坪30萬。 大家都可以當台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