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破案時,柯P不是請市警局給檢討報告嗎?
然後今天表揚時,柯P除了稱讚警方外,就是馬上提了一個:
監聽程序不用經過檢察官
因為目前的程序是再怎麼緊急,至少口頭要報請檢察官,核可後再可以做。
總之,至少有九成的可能性是,柯P的想法是從「檢討報告」裡出來的
也就是警界跟檢方其實早就有一點點心結,在於警方辦事常常要過檢察官這關,
所以警界高層很希望透過這次機會,透過柯P來發聲,讓
警方能夠更「有直接的權力」
但很明顯這件事確實牽涉人權,再怎麼緊急,多一個檢察官做個核可,總是好事。
我是認為這件事柯P可以明天再改口說他只是希望程序能再簡化,但該有檢方核可就
應該要保留這一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