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監聽應先斬後奏挨批 柯P:應分級分類

作者: LaughPoint (腳步)   2015-01-25 19:39:25
這種有立即威脅危害人民安全的刑事案件,跡證明顯,主謀明確
不能以專案小組名義讓檢察官開出以一個月為期限,事後補件
針對主嫌關係利害人申請監聽搜索票嗎?(前提是跡證明顯,主謀明確)
而一個月還沒破案再向法院申請
兩天如果歹徒兇殘一點的,可以殺多少人了?
如果不是柯P有疑慮,要求檢討報告,也不會知道這種效率不彰的
問題點在哪?然後替基層拋出議題,想辦法的長官
※ 引述《johnny3 (キラ☆)》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125/548525/
: 監聽先斬後奏挨批 柯P:應分級分類
: 西門町峨嵋停車場槍殺案嫌疑人陳福祥12天落網,台北市警局的報告提到調閱通聯紀錄要
: 花2天,台北市長柯文哲認為未來監聽可採「先斬後奏」登記制,引發綠委段宜康質疑這
: 是為辦案效率犧牲保障人權程序。柯下午受訪時說,這與9月政爭不同,他認為監聽應「
: 分級分類」,政治偵防監聽要取得同意這是合理,但「這都已經知道嫌疑犯是誰,你還叫
: 他等2天,沒有道理」。
: 柯文哲兩度用手術房開刀為例說明,開刀當然要取得家屬的手術同意書,但他以前在加護
: 病房時,有時候病人開完心臟出來,他們跟家屬說手術很順利,請家屬回去休息,但回去
: 不到半小時後,病人胸管出血,遇到這種緊急狀況,有時候沒家屬同意書、也沒推回開刀
: 房,在加護病房就打開胸腔止血。
: 柯文哲表示,警方辦案都已經很清楚兇殺案嫌犯時的監聽,不同9月政爭時監聽立法院長
: 王金平與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這兩種不一樣,他認為這是典型的因噎廢食,為了一件事
: 情制定法律,結果搞到大家不能執行。
: 柯文哲說,還好嫌犯沒有逃離台灣,如在最急迫的一兩天就逃掉,根本抓不到人,因此通
: 聯紀錄或監聽應要分級分類,同樣用一套法律是不對的,他直言這太拘泥法律了。他強調
: ,法律應服務人民,不是人來服務法律,在人權與效率之間總是會有平衡點,柯說他很討
: 厭標籤化,先把人貼標籤,說危害人權,這不見得。(吳家翔╱ 台北報導)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25 19:40:00
所以要監聽到什麼範圍?犯人,犯人朋友?犯人老婆的姦夫?
作者: much1026 (靖哥哥找蓉兒)   2015-01-25 19:41:00
台灣目前1年有紀錄的平均監聽多少人.230人還是2300萬人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25 19:41:00
還是警察覺得必要監聽就能監聽事後報備?
作者: l11111111 (一一)   2015-01-25 19:41:00
這些都可以討論 不過對某種人而言就連討論都是該死
作者: kenro   2015-01-25 19:42:00
期限都有討論空間 還好的是這次他沒像陳進興跑路中亂殺人
作者: PBlumer (圓維拉)   2015-01-25 19:42:00
依照現有的流程 都可以用A案聽B岸安全下庄 領退休金你現在多了這些東西 要怎麼制止國民黨濫權 覺得不妥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25 19:42:00
A案監聽B案剛好而已阿,先監聽後報備更方便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5-01-25 19:42:00
又沒人討論監聽範圍,只是講效率問題而已
作者: PBlumer (圓維拉)   2015-01-25 19:43:00
重點不是小警察會濫權 是你要怎麼遏止第二個馬英九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5-01-25 19:43:00
現在監聽超好監聽的 是公文跑太慢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25 19:43:00
效率問題? 為了效率隨便你監聽囉,反正先斬後奏嘛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5-01-25 19:43:00
這種殺人的刑案本就該例外處置了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5-01-25 19:44:00
柯P不懂這個 還是去請教姚老師或黃國昌老師吧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25 19:44:00
例外?法律只有合法跟不合法證據 還有例外喔?
作者: yksix (多盡一份力)   2015-01-25 19:44:00
就直接市長跟北市警長緊急簽署負責 看法院能否更快速回應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5-01-25 19:45:00
市長?!!今天市長是柯P 明天呢? 是馬冏這種的怎麼辦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1-25 19:45:00
遇到柯p=討論 遇到XXX=空心 XDDDD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25 19:45:00
你說市長做保先簽核我能接受 你就保佑柯P能做一輩子市長如果今天換人做市長,這個例外我真的覺得豪~~~~~方便阿~~~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5-01-25 19:46:00
本來就有啊,重大刑案可以身體、財產之急迫危險;或有事實足信有其他通訊作為前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1-25 19:47:00
現在有緊急監聽 應該是通聯記錄花時間吧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5-01-25 19:47:00
條第一項犯罪連絡而情形急迫者,司法警察機關得報請該管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25 19:47:00
本來就有,那現在提報備制是脫褲子放屁還是想常規化?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1-25 19:48:00
這種東西先討論出分針在出來講把
作者: much1026 (靖哥哥找蓉兒)   2015-01-25 19:48:00
求方便的結果K黨監聽D黨..D黨監聽K黨..無黨坐收魚翁之利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25 19:48:00
簡單講,人權如果可以便宜行事,受害的絕對是沒權力的人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1-25 19:49:00
反正劉靜怡會罵柯P 到時候看就知道
作者: LaughPoint (腳步)   2015-01-25 19:49:00
就說是刑事案件 跡證明顯,主謀明確 有危害人民安全了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1-25 19:50:00
你就算分類,但監聽的對象也要明確才行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25 19:50:00
所以如果A案監聽B案也是合理阿下午柯P才追加說要分類,早上護航的臉都不知道有多腫了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5-01-25 19:51:00
gogo就只是在講正常狀況下的問題罷了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1-25 19:51:00
好險柯p沒有正黨背景,否則每次都是討論,真的很空心...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5-01-25 19:52:00
重大刑案也有法律可依循,這樣還有什麼好酸的,把別人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1-25 19:52:00
那樣的討論都快變政客了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25 19:53:00
早上護航的可不是這樣講喔~你就保佑警察判斷都是正確的現在板上充滿了柯講一句,大家就護航一句
作者: m21423 (WSH)   2015-01-25 19:53:00
那DPP不就第一個要監聽的對象 意圖藉選舉巔覆政權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25 19:54:00
然後柯改口或是追加解釋大家臉都腫了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5-01-25 19:54:00
當然有護航的,但護航比例上已經很低了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5-01-25 19:54:00
我投柯p 但他有錯的一定要阻止 這件事真的....不要鬧多看法律電影 多看法律歷史 絕對不會知道這有多恐怖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25 19:55:00
最好是護航前先想想,急著護航只會讓人覺得很可笑然後一邊護航還一般笑其他縣市有多廢 一群腦粉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5-01-25 19:56:00
大家去查王迎先李師科這案子 拜託想想柯p爺爺 不就是被人家亂抓 罪名是顛覆國家 不要亂搞鄭南榕也是阿 當時被說恐怖份子欸 支持柯 但不要變腦粉
作者: Posner5566 (理察波斯納.五五六六)   2015-01-25 19:59:00
可以為了效率不講手段 那你幹麼不直接恢復帝制比較快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5-01-25 19:59:00
柯P在轉型正義和法律真得很不足 護航是害了柯P
作者: lhsieh (不要問)   2015-01-25 20:05:00
對柯平常問題要多抓,至於同惡霸對陣當下才扯失言太晚了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1-25 20:10:00
柯P就是討論蔡英文就是空心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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