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P提監聽登記制 綠委諷:他與黃世銘應

作者: swatjon (可樂男孩)   2015-01-26 12:47:57
※ 引述《Allen320 (無入不自得)》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柯P提監聽登記制 綠委諷:他與黃世銘應相見恨晚
: 3.完整新聞內文:
: 〔本報訊〕震驚社會的西門峨嵋停車場雙屍命案主嫌陳福祥昨(24日)落網,台北市長柯
: 文哲今天前往萬華分局頒發獎金,並建議調通聯紀錄與監聽程序應採用登記制,民進黨立
: 委段宜康認為,此舉恐犧牲保障人權的程序。
: 陳福祥逃亡11天,北市警方昨終於在桃園逮捕歸案,但柯文哲表示,警方調閱通聯紀錄與
: 辦理監聽程序花費太多時間,應採用登記制加速辦案,他強調,警方能夠逮捕陳福祥,監
: 聽的人功勞很大。
: 段宜康稍早則在臉書PO文指出,給人酷吏印象的柯文哲日前曾公開尊崇前總統蔣經國,且
: 他一再宣揚效率至上,會為了加快辦案,而犧牲保障人權程序,其實不足為怪,更幽默表
: 示,柯文哲與已經卸任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應會「相見恨晚」。
: 相關連結請見:段宜康臉書
: 段宜康臉書全文:
: 以一個公開尊崇蔣經國、宣揚效率至上,並以被視為酷吏為樂的人來説,會為了辦案速度
: ,犠牲保障人權的程序,完全不足為怪。
: 就這點而言,柯文哲市長和黃世銘總長,應該會相見恨晚。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14976
: 5.備註:
不問動機為何,直接就拿柯與黃世銘類比,讓人覺得只是為批判而批判
黃世銘拿監聽手段來作政治鬥爭的工具,但柯P的想法應該是對於監聽如何
建立一套快速審查機制,讓通保法能符合現行刑事偵查效率的要求。
監聽登記制只是丟出一個新想法,來凸顯目前我國的監聽審查流程是有問題的
如果意見跟法律原理原則及人權有衝突,那就是馬上來開會研議修正
倘偌監聽的需求有其必要性與時間迫切,那就明確訂出監聽票要有緊急申請流程
值班法官要於規定時限內立即審查,總不能等到被撕票了還是要犯跑了
再來怪當初卡在申請監聽票這? 總是要等到事發之後再來檢討 死的只是更多人
搞了半天,立委諸公只會狂罵不懂人權
那因為近年來監聽票核發不易,已經實際造成許多偵防單位查緝毒品的難度
這問題又有誰來解決? 不要只會罵! 提出方法來阿!?
不是成天打著人權大旗跟盲目濫情的賣弄法律原則,就能夠掩飾社會治安的困境
作者: allensua   2015-01-26 12:48:00
KP是對的!!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1-26 12:49:00
要是馬英九提的絕對被噓爆 只能說顏色對了
作者: vicklin   2015-01-26 12:49:00
不幸的是政治犯被監聽一樣可以用各種迫切理由繞過分級
作者: e7660239 (DL)   2015-01-26 12:49:00
柯粉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26 12:50:00
原來查到關說是鬥爭
作者: Shauter ( )   2015-01-26 12:50:00
胡說八道,台灣目前監聽是非常寬鬆的,盲目柯粉真丟臉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1-26 12:50:00
柯p永遠是對的
作者: WalkX (風一直在吹)   2015-01-26 12:51:00
柯P本來就是對的 與其讓政治監聽和重大刑案監聽混在一起
作者: Shauter ( )   2015-01-26 12:51:00
另外5F你也很丟臉,馬英九是違法濫權監聽,所以查到關說是不能當證據的。 就算可以辦,那馬英九也有罪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1-26 12:52:00
顏色對了不意外 當初關說案就是監聽流程很少跑 隨便就監聽一堆電話才被罵 然後現在被說監聽審查沒效率
作者: Shauter ( )   2015-01-26 12:53:00
樓上當時好像也是護航,現在反轉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1-26 12:53:00
給那些無腦護航案件不同的人 請看看當初黃是基於何種理由監聽 他可不是為了監聽關說而監聽喔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5-01-26 12:54:00
同樣的話不同人講的意義本來就不同啊..科科
作者: WalkX (風一直在吹)   2015-01-26 12:55:00
樓上 看清楚分類很難嗎??一直要混在一起混淆視聽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1-26 12:55:00
他是要追其他案子才剛好監聽到 結果被罵浮濫 結果你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1-26 12:55:00
說真的'王金平和柯建銘本來擺明就是關說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1-26 12:56:00
只是馬對於監聽用法像是打擊異己而不是維護法律正義
作者: swatjon (可樂男孩)   2015-01-26 12:56:00
監聽寬鬆? 請去看調查局毒品案過件率有多少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1-26 12:56:00
他當初可不是因為關說而監聽 而是監聽其他案子剛好聽到 但法律又無從追訴 所以報告給馬來解決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6 12:57:00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6條規定緊急監察那麼清楚......
作者: swatjon (可樂男孩)   2015-01-26 12:57:00
以東廠特偵組要請票監聽,很困難嗎?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1-26 12:57:00
然後你們現在在自慰別人把監聽當打壓異己 明明當初監聽票就不是寫監聽關說 呵呵 自慰也有限度吧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6 12:58:00
通保法第5、第6條本來就有犯罪類型的區分...
作者: swatjon (可樂男孩)   2015-01-26 12:58:00
沒人是什麼柯粉 就事論事就好 扣帽子的習氣別這麼重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5-01-26 12:58:00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1-26 12:58:00
反正我請問啊 是不是以後用跟重大刑案的理由都能迅速監聽嘛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6 12:59:00
柯p及他的支持者,拜託先把先行法規看一遍...
作者: swatjon (可樂男孩)   2015-01-26 12:59:00
法官會審查阿 現在要檢討的是 如何加速審查速度阿?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1-26 12:59:00
那我說調查立法院收賄的理由 算不算重大刑案 是不是該如同柯p說的高效率?
作者: swatjon (可樂男孩)   2015-01-26 13:00:00
實體法有規定流程細則嗎? 實務運作起來效率就是如此之慢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1-26 13:00:00
自己在設自慰標準前先想想自己之前的嘴臉喔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26 13:02:00
你不知道立委最常作奸犯科 最反感監聽嗎?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1-26 13:02:00
隨便啊 說的一副監票呈上去理由是寫打壓異己一樣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5-01-26 13:04:00
自由造反啦
作者: swatjon (可樂男孩)   2015-01-26 13:06:00
我倒是不知道一票監聽吃到飽,這不是要打壓異己還是..?法律有推定 操作起來就是一堆弊病 還說我有類分阿?這才比較自慰吧?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1-26 13:10:00
一票吃到飽=打壓異己??? 那如果我今天是查整個黑社會犯罪集團用一票吃到飽 你也當打壓異己??? 標準真有趣你可以說一票吃到飽浮濫 但直接把這定為打壓異己???那還是去比較一下其他例子好嗎?
作者: swatjon (可樂男孩)   2015-01-26 13:12:00
反正你要忽視黃世銘當初雖便把不相干的也掛進來 也沒辦法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1-26 13:12:00
反正鄉民不意外 我說你打壓異己就打壓異己但柯p一定好棒棒反正你要忽略當初就是為了防止便宜行事才要求嚴謹的也隨便 只為了柯p好棒 然後自己喊的人權又打水漂了
作者: swatjon (可樂男孩)   2015-01-26 13:14:00
那黃世銘當初監聽國會總機跟林秀濤女兒 可以說明動機嗎?沒有人要便宜行事 而是如何加快審查流程阿 跳針喔?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1-26 13:15:00
歡迎你去拿監聽票看理由 功課自己做喔
作者: swatjon (可樂男孩)   2015-01-26 13:15:00
既然有法官審查 何來便宜行事跟不保障人權?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1-26 13:16:00
你腦袋真的沒轉過來耶 監聽票上理由不會寫打壓異己那請問柯p所謂的登記制簡化 要怎麼防止別人用隨便
作者: swatjon (可樂男孩)   2015-01-26 13:16:00
理由當然隨便他寫,但是他監聽目的看起來就是如此阿!?
作者: swatjon (可樂男孩)   2015-01-26 13:17:00
你看清楚我文內沒有贊成登記制 而是如何加快法官審查流呈請不要一直誤解我要討論的問題點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1-26 13:21:00
加速???說的一副法官審這票真的很慢一樣 如果你希望法官快如人肉圖章 那跟不審也沒多大差別更別說真正緊急的事件可以先由檢察官核發再轉呈法官審查了 也許你該先搞清楚法律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5-01-26 14:22:00
重大刑案就採登記制不就好了, 吵半天 zzzz非重大刑案, 沒殺人放火搶劫擄人的就給法官慢慢決定
作者: sunnyboy1 (大樂)   2015-01-26 14:29:00
柯P說什麼你都媽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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