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鑑定出爐 原來鄭捷「對父母下不了手」

作者: kugga (ン・ダグバ・ゼバ)   2015-01-27 04:33:41
這傢伙殺了那麼多人 不判死刑絕對說不過去
老實講 以他的罪行 死十次其實都便宜他了
不過發這篇廢文的目的不是在於講這個
而是想探討一個現象
從我在八卦板和網路以及現實社會觀察到的情況
鄭捷這個人 他的符號象徵著非人
就是這個人是惡魔 有病 總之就是不是正常人
跟陳進興一樣 跟眾多古今中外的殺人魔一樣
總之呢 這些人就是有問題 就是特別的
是該死的
話又說回來 我想表達的也不是什麼"我們唉呀又推了一把呀"
這種鄉愿的說法
只是想說 在這個媒體和法律和社會都不斷的急於把這個
讓我們恐慌不已 讓我們覺得害怕會再次發生
讓我們急著把這個人的名字符號化作為一種負面形象甚至去當作辱罵邊緣化族群時
是不是說 如果我們真的試著去探討 去理解 這個所謂的非人 完全跟我們不一樣的惡魔
為什麼會作下這種事(雖然他可能會說"我爽")
是不是會比起我們整個社會都急著把他整個人 自然的生理的存在 社會的符號的存在
全部都徹底地唯恐不及的圈選排除在外 然後開始抓戰犯 抓特質 會好的多?
※ 引述《High8888 (YAHO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apple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5-01-27 04:37:00
死刑的意義在哪?主要就是因為我們覺得這是最重的處罰 所以這樣處罰是他應得的 但是這個最重 會不會因為文化跟時代而有不同?有的文化認為流放就是最重 有的認為要酷刑 有的認為要殺全家 有的認為永遠關起來就是最重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5-01-27 04:40:00
不懂的事物,交給上帝不好嗎?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1-27 04:40:00
反社會人格是需要接受嚴格控管的阿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5-01-27 04:40:00
所以問題是為什麼 最重的刑罰只有死刑可以選擇?鞭刑不好嗎?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1-27 04:41:00
但是我們台灣配套根本爛 除非很明顯 不然根本測不出來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01-27 04:41:00
有鞭刑替代死刑我就支持鞭刑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5-01-27 04:41:00
關化糞池不給飯不行嗎?擔任拆彈小組不行嗎?y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01-27 04:42:00
但目前就是沒有鞭刑啊...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5-01-27 04:42:00
送給恐怖分子換俘虜不行嗎?為啥只有死刑一個選項沒鞭刑就立法阿 無期徒刑不假釋還不是要立法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1-27 04:44:00
恐怖分子會指定俘虜吧,又不是你愛送誰就送誰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5-01-27 04:46:00
買性奴要錢的 我們改用以物易物 用健康男性換被俘少女拯救一下亞茲迪正妹臭了嗎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1-27 04:47:00
基本上在求學階段就應該要能夠發現是否違反社會人格了這個案例就是在他殺人之前 沒人把他說的話當一回事...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1-27 04:52:00
你在這裡討論社科的東西幹嘛...大部分不知道你在講啥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5-01-27 04:53:00
他也不是真的讀通吧 雖然講符號啥的 但是一看就知道沒老實讀過李維斯陀 羅蘭巴特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1-27 04:56:00
我是這樣覺得啦 要討論社會的符號是離不開脈絡的完全的去脈絡下的討論沒什麼意義當然啦 我其實也沒很懂 就只是略懂略懂而已
作者: xisland (窄宅)   2015-01-27 04:57:00
鄭捷父母:一年出遊3次!! 換言之其他49個週末都關在家掃地不瘋也得瘋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1-27 05:21:00
沒差啦 反正這個政府 整個社會就殺吧 殺了比較比較爽啊
作者: allenthu (跟世界說掰掰)   2015-01-27 05:32:00
廢死關一輩子最重刑罰?是懲罰犯罪者還是懲罰納稅人的
作者: hongtm (台灣加油)   2015-01-27 06:23:00
台灣的法官意外嗎? 讓台灣的治安更亂而已啊為了國際評比 不管國人感受跟是非正義畢竟自己能升遷比較重要啊 誰管家屬感受?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5-01-27 06:51:00
跟一些歷史上有名的殺人魔比 鄭其實也還沒到非人的程度真正危險的殺人魔是不會只想腦衝幹一票的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兒)   2015-01-27 07:03:00
關在佛光山好了
作者: beryll ( 貝瑞貓 咪嗚咪嗚)   2015-01-27 07:12:00
父母完全神隱 若不釐清源頭 會有下一個
作者: bcd (進擊的杏仁)   2015-01-27 07:51:00
解構他價值觀形成的要素才抓的到背後的共犯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1-27 07:54:00
簡單來講 大眾通常不至於完全不給個人機會可是某些人 其罪是大到越過界限 所以從"罪"的角度以及從個人辜負了這社會"對其最基本的信任" 那眾人就會因為其罪、辜負信任,而試圖將其永遠放逐古代有將個人永久驅逐出境的罰則,現代沒有這種規定所以只有死罪、無期徒刑等等永久隔離的措施作為世人對某些過大的罪行、對辜負道德底線、社會責任被徹底侵犯時 所進行的回應 我知道現代的法律精神不會喜歡這種因為個人違背了社會道德底線 得讓法律代表社會對其進行永久驅逐(永久隔離)的論點這有種回到古代、或各訂伊斯蘭地區 第三世界部落的氛圍 但這代表 人性一直以來都是對於某些違背了社會上基本道德標準的個人 會因其辜負了作為人最基本的信賴與責任 因此不但試圖將其永遠排除罪行更恐怖的話 甚至會被視為"非人""反人類罪"(違反人道) 就是指某些人得作為已經沒有資格再被當作人看待。 可以從這些角度去看人生而為人 必然有附帶的基本責任 否則與禽獸無異完全牴觸某些規範、責任的人 那社會大眾完全沒有理由接納他 現代司法則是保護某些無法成為社會一份子的人讓其還有生存的權力 但說真的 其實就連監獄也是人類社會建構出來的 司法真的不該保障這些已經違背人類基本價值的個人
作者: didabear (大頭搖搖)   2015-01-27 08:28:00
我爽
作者: yanggh (yanggh)   2015-01-27 08:57:00
打高空不知所云
作者: fish250504 (Sinyu)   2015-01-27 08:58:00
就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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