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jxc (大慶吳孟達)》之銘言:
: 就在剛剛~柯屁接收紅姨的訪問
: 原來柯屁的選舉經費不是八千萬,是一億三千萬耶~~差了五千多萬
: 自己的承諾都做不到,還沒當上市長承諾就先跳票惹~~
: 這樣的人適合當台北市長嗎???
: 請柯屁退選
我覺得柯P在競選期間,將所有支出公開,我認為這很好,讓大家檢驗
不知道這可以列在選罷法規範,只要未在列舉清單內的支出,一律違反選罷法
如此可以讓大家知道,候選人到底花了多少錢,也可杜絕企業到處壓寶的惡行
ps:我是痴人說夢啦,因為這關係到立委諸公的……,他們怎麼可能會增列這樣法條,藍
綠都不可能,但……,唯有如此,才能杜絕惡質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