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我實在覺得有點悲哀
: 田立委自稱反核三十年,台電沒有說服他
: 結果提出的議案居然是核廢料應優先放置於支持核電者之住家
: 首先我們必須知道核廢料由於是固體
: 具有容易管理的特性
: 如果今天台灣有三萬人支持核能
: 把這三萬戶設做核廢料處置場嗎?
: 請問要花多少預算?
: 再來
: 核廢料處置場與核電廠相同
: 必須考量地質與水文
: 請參見下面原能會的簡單說明
: 高放核廢處理方式 http://ppt.cc/KIif
: 低放核廢處理方式 http://ppt.cc/PfSA
: 一個挺核人住在活斷層上面
問題就是依照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海選了一輪,全都GG啊
我就直接講了,屏東牡丹、台東達仁、花蓮秀林、澎湖望安、金門烏邱
、馬祖,從2006搞到現在,連公投程序都沒進入就全部出局
所以才希望核終帶頭,「核廢料放你家」不是真的放到擁核者的家裡,
而是替核廢料找到儲存場。特別是核一核二以後如果除役,那低階核廢
就不是衣服手套而已,而是上千萬噸的鋼筋水泥
如果核終願意站出來,「核廢料放我家」,教育民眾說低階核廢很安全的,
放雙北或桃竹苗一點都不可怕,而且還可以享受冷氣吹到飽的台電回饋。請
大家幫忙連署,支持核廢料放XXX的法定公投,這樣才有說服力嘛。我一定
支持的啦,而且一定捐錢給核終辦活動
然後低階核廢場解決了,接下來大家才有信心談接下來的乾式儲存場、高階核
廢終儲場...不然光憑嘴砲,然後講到核廢場又只會嘴砲「好啊放我家那火電
你要收爐渣嗎」...
不然你想一個具體一點的解決方式嘛,例如達仁鄉一人發一千萬,又或者
修法跳過公投程序硬上,達仁鄉民敢反抗就逮捕判刑...這雖然聽起來很匪夷
所思,但至少是一個方法
又或者從更小的地方做起好了,蘭嶼的暫儲場都暫儲那麼三十幾年了,
應該可以遷回來吧?看要放台電大樓還是清大,至少親身示範一下
說這真的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