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更新】林飛帆入伍 陳為廷:不再從政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5-01-29 18:24:09
※ 引述《Prestige (麵包師路非)》之銘言:
: ※ 引述《YesGG (事情是越做越多的)》之銘言:
: : 【更新】林飛帆入伍 陳為廷:不再從政
: : 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今天上午再度為向苗栗縣前縣長劉政鴻丟鞋案,到台中高分院出庭
: : ,同樣身為被告的林飛帆因已休學提前於上午服役,因此請假未到,外界關心陳為廷的動
: : 向,對此,因性騷黯然退出苗栗立委補選的陳為廷低調表示:「不會再從政,會好好唸完
: : 書,但仍會繼續從事公民運動。」
: : 台中高分院今天原訂傳劉政鴻出庭作證,但他仍未現身,不過卻具狀向法院表示不再追究
: : 刑事責任,陳為廷不滿劉從未到庭作證,藐視法律,痛斥劉根本只是「政客」,陳的律師
: : 更要求法官拘提劉到庭說明。法官僅當庭表示,劉政鴻若願意不再追究,應再一審辯論終
: : 結前提出,現在提出已無效,但會作量刑參考。
: : 苗栗縣府因強拆大埔張藥房等4戶民宅,去年引發民眾蛋洗縣府、鞋砸縣長劉政鴻等抗爭
: : 事件,帶頭的捍衛苗栗青年聯盟成員陳為廷、林飛帆等7人被控違反《集遊法》、妨害公
: : 務、公然侮辱和傷害等罪,一審認定陳為廷用鞋砸劉政鴻觸犯公然侮辱罪,判罰金1萬元
: : ,運動鞋沒收,其餘6人無罪。陳為廷等人多次在開庭時堅持「正當防衛」,並要劉政鴻
: : 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鄧玉瑩/台中報導)
: : http://tinyurl.com/kphzl4d
: : 蘋果日報
: 老實說應該沒人有希望他再從事公民運動
: 自己行止不端 連續性侵 沒人想要他來監督政府
: 可是話又說回來了
: 他之前不但帶頭鬧事 又有性侵前科
: 去一般公司應該沒人會想錄取他
: 連社會系畢業最多的出路 國考 他應該也不會去考
: 畢竟都當面罵行政院長跟縣長了
: 要他去考高普考 做個普通科員 又有哪個科長敢管他
: 現在劉政鴻都已經不告他了
: 他就不要再得吋進尺了
: 否則劉真的告下去 他搞不好還要去坐牢
: 到時候連替代役都當不成
: 去當野戰部隊 不知會不會看連長不爽 又失控拿槍掃射?
我稍微補充幾件事
1.他那次公車襲胸的法院判決結果是被緩起訴一年
只要在被緩起訴的時效期間內不犯任何刑法
等到時間過了 照樣是沒有前科的
所以你只能說他累犯或慣犯
不能說他有前科
2.之前我發文提到他襲胸的緩起訴的時間
因為沒有查證清楚 所以說是3年
沒關係 這邊是我弄錯 我承認(認錯中)
但是後來有人提到他隔年傳聞的酒店襲胸
其時間點早就過了緩起訴時間
這個可就不一定了.....
在講清楚之前 我先放個網址為證
http://news.tvbs.com.tw/entry/559674
從網址附的圖片可證實他是100年7月5日作出了襲胸的事情
但是網址附的另一張圖片卻證實他是在100年11月底被緩起訴
那可是法院判決後的緩起訴處份書
應該不會造偽吧
依照時間來推算
他最起碼要在101年11月28日之前不再犯任何刑法
事後才會沒有前科
但是有些鄉民會認為他的被緩起訴時間會到101年的7月5日為止,
這個觀念就真的錯超大的。
被緩起訴的時間從來就不是以案發日開始計算,
而是以緩起訴處份書上面的執行日為準。
也就是說
如果他在101年傳聞的酒店襲胸事件 時間點在101年11月28日之前
倘若事主告他的話 這就會破壞他在100年底的被緩起訴條件
結果就是真的要吃牢飯+獲得前科
至於校方要他去性平會的原因
這個就要問他自己本人了
作者: godspeed933 (一路順風)   2015-01-29 18:26:00
摸了又摸 重點是累犯 誰管你時間過了再摸一次的問題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5-01-29 18:29:00
我沒否定他累犯 但是累犯跟前科不見得可以劃等號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1-29 18:38:00
他到底摸了幾次
作者: crazysinger (語)   2015-01-29 18:43:00
一樣都是摸奶
作者: tai0913 (tai)   2015-01-29 18:44:00
哈哈哈挺摸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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