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各位台灣朋友們喜歡出國旅行嗎?有住過國外的背包客棧嗎?不只價格相對便宜,還
有機會能跟其他國家的背包客閒聊交朋友,是對年青人來說非常經濟實惠物超所值
的一個地方。
但這樣的地方,在台灣即將被我們的政府封殺了。政府一方面說大力推動觀光,一
方面卻同時下令封殺所有背包客棧,這,合理嗎?
難道是政府所謂的觀光,只是歡迎那些旅行團,包團住飯店,抽回扣,卻不歡迎國
外的,慕名而來單純想要欣賞台灣之美的背包客嗎?
==============這是我的一位非常用心在經營背包客棧的朋友寄信說的===========
文長 先簡單說幾個重點
1.1月22日台灣政府修定了一個法案,將青年旅館(Hostel)歸為日租型套房(Day-rental)
,強烈要求建立地點、環境等,都必須與旅館(Hotel)使用相同的規則,並要求所有青
年旅館立即停業。
2.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國軍英雄館及教師會館,以上各個住宿點也在此次法案中被
判定為非合法住宿,但是特別設立了"落日條款",給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國軍英雄館
及教師會館十年的時間去轉型。
(十年?就是不用轉型啦!十年後誰還記得!?)
3.該法案通過當天,我朋友卻馬上有政腐官員前來"關切",勒令立即停業!
請問這合理嗎?別人的預約都排到四月了。
==================================以下信件原文==================================
在這裡我們有一個非常沉痛的消息要通知各位,在上星期1月22日台灣政府修定了一個法
案,將青年旅館(Hostel)歸為日租型套房(Day-rental),強烈要求建立地點、環境等,
都必須與旅館(Hotel)使用相同的規則,並要求所有青年旅館立即停業。
在這個法案上,還提及其他提供平價住宿的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國軍英雄館(類似
軍人俱樂部)及教師會館(便於教師到各地受訓的住宿點,平日也開放出租給其他人住
宿),以上各個住宿點也在此次法案中被判定為非合法住宿,但是特別設立了落日條款
,給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國軍英雄館及教師會館十年的時間去轉型,但對於青年朋友
們的背包客旅館、青年旅館卻要求立即停業!政府阻止了觀光發展住宿多元化的選擇,
無疑是要求學生、青年朋友都去住價位相對高過許多的旅館或飯店。
這個法案有非常大的二個問題:
1.青年旅館不是旅館或飯店,這個文化在世界各地二百多個國家已經有一百年以上的歷
史,包括鄰近的日本、韓國、新加坡、香港及中國,都有一個獨立的法案提供青年旅館合
法成立,保障青年朋友們旅行交友、增加世界觀的權利;我們以便宜的價格、安全整潔環
境、大空間的交流廳、便利的交通、在地生活文化體驗、友善協助、及環保概念,讓來自
世界各地的朋友完成在台灣的旅行。我們不是日租套房、不是旅館或飯店、不是民宿,我
們是背包客旅館、青年旅館!這個法案完全拒絕了來自世界各地的青年朋友們造訪台灣,
這不是好客的台灣人的想法,這是官商勾結、只有旅館大財團獨佔市場的想法。
註:台灣旅館及飯店所適用之建築規範與樓地板面積、樓層,甚至建築物前方之馬路的
路寬等,都不是一般中小型青年旅館所能達到的;要求青年旅館必須擁有等同於旅館或
飯店的硬體設施或符合如此高的標準,無疑是強人所難,強迫青年旅館關閉。我們只是
需要一個獨立的法條,全台灣的青年旅館都想合法,只要我們的政府願意立法,我們都
想活在陽光下。
2.法案特別設立落日條款予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等,給他們十年的時間去轉型、緩衝
,但對於青年朋友們的背包客旅館、青年旅宿卻要求立即停業。最奇怪的是1月22日法案
才剛通過設立,但是當天1月22日白天就有觀光局的官員來敲我們第一站的門(其他間青
年旅宿也在同一天被打擾),要求我們立即停業,但是每一位朋友的旅行計劃都是數月
前就開始計劃,提早預訂旅宿的,我們手上的預訂最後的日期已經到了四月份,但是政
府在法案通過的當天就要求停業,那當天住宿的朋友就已經在路上了,他們今晚該睡哪
裡呢?難道住宿在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國軍英雄館及教師會館的朋友是被當高等人對
待,我們接待的青年朋友就是可以隨便在馬路上、樹下就睡覺的人嗎?還是這些已經預
訂旅宿的青年朋友們,都應該要接受付出三倍到四倍以上的費用改住其他旅館或飯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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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該做的,應該是立法,使之有個規範。而不是全部通通封殺!
試想以後國外背包客想要來台灣時在查資料,一看之下發現全台沒半家背包客棧,
人家會有何想法?
"居然連間背包客棧都沒有?是蠻夷之邦化外之地?或是徒有虛名,實際沒人想來觀光?"
貽笑大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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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住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