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支付命令淪詐騙工具 民團籲速修法

作者: nec1999 (爆爆王)   2015-01-31 13:24:16
債權人只要聲請,不必驗定債權證據真偽
只要用支付命令 二十日後對方沒抗告債權就成立
那要是當事不住在戶籍地址 或是收信的又沒轉交
或是以為詐騙信 結果債務就成立
怎麼有這種這麼離譜的法令 根本是惡法 有夠扯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1-31 13:26:00
當初立這法是有他的原因的,不能說是惡法,只是被濫用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1-31 13:33:00
光就債務人看法是這樣沒錯 但是哪天真有人欠你錢這條就有用了 我是覺得應該要多宣導正確觀念以防大家被詐騙 或者是訂出更好的辦法...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1-31 14:00:00
聲請支付命令一張提高到五千元 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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