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支付命令淪詐騙工具 民團籲速修法

作者: nec1999 (爆爆王)   2015-01-31 15:55:02
這不是提高聲請支付命令的價錢就能解決
而是債權不需司法驗證 問題很大
因為根本 沒辦法確認當事人收件
要是代收的人沒轉交當事人
然後就當作沒提出異議債權成立這太離譜
所以應該司法判定確認債權 才可行使支付命令
沒經過司法驗證就成立債權 根本是給有心人搞詐機會
作者: headbreak (爆頭偉)   2014-01-31 15:55:00
好想跟四叉做愛
作者: jurists (kk)   2015-01-31 16:56:00
樓上的推文 是不是走錯地方了有需要站內信給四X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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