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被告了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2-01 02:22:28
※ 引述《XXXXGAY (站長小妹)》之銘言:
: 我覺得站方態度不夠強硬,要是我當上站長,
: 我一定會把訟棍列為PTT不受歡迎人物,
: 來一個帳號就砍一個,來兩個砍一雙,
: 看訟棍創帳號快還是我手速快!
: 這邊再跟大家複習一次訟棍慣用手法:
代po。
幫4X大補充手法。
不確定是不是訟棍新招,不過應該也是一串人被告了。
案由:老梗的妨害名譽。
依被告推文新聞標準來看
例1: #1KloYc9b (Gossiping)
(這篇其實惡少可以告鄉民了(不論有沒有開幹)。)
例2: #1KlxfjYx (Gossiping)
(這篇其實惡少也可以告鄉民(同上)。)
例3: #1KlUZ4Wg (Gossiping)
(不是說幹古兄在釣魚,但現在純問卦可能不好釣了,訟棍或會對重大新聞回覆一些
白白說詞釣到鄉民不好聽回應,再來就可收網。)
搜尋一下板上文章
大致就一些[被噓爆][新聞][當事人]都可以告有回應鄉民。
被告後家人反應:你就看就好了留言做什麼?
(八卦板不酸轉型溫馨八卦也就算了,動輒網路文字獄讓鄉民奔波警局法院,結果只會是
人氣八卦板變沉默八卦,那麼也差不多就是八卦板末日?)
總之
棍棍會拿來告人的那幾條刑法不改成民法前
檢察官和警察根本就是棍棍專屬工具人
棍棍挾國法就可以一人之力霸凌千萬鄉民(網友)了
要想解決(無論是否棍棍)濫訴問題
讓司法資源回歸真正需要人民身上
最終也只能靠立委修法了。(不知猴年馬月得償所望?)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2-01 02:23:00
周比鹿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2-01 02:24:00
就算被告我還是要說 幹你媽八嘎炯怎麼沒被警察打死
作者: IbakaBlock (甲甲真是有夠噁心)   2015-02-01 02:25:00
八嘎囧就是垃圾啦~應該要全面強制滅除八嘎囧和陣頭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2-01 02:27:00
那會全部跑到__ 消耗更多的國家資源好嗎 自生自滅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5-02-01 02:34:00
你不知道就連說我愛你都能告嘛?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02-01 09:57:00
幹股是那篇?你給的代碼沒用啊惡少那個的話 是可受公評之事的機會很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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