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支付命令淪詐騙工具 民團籲速修法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5-02-01 15:43:39
※ 引述《nec1999 (爆爆王)》之銘言:
: 債權人只要聲請,不必驗定債權證據真偽
: 只要用支付命令 二十日後對方沒抗告債權就成立
: 那要是當事不住在戶籍地址 或是收信的又沒轉交
: 或是以為詐騙信 結果債務就成立
: 怎麼有這種這麼離譜的法令 根本是惡法 有夠扯
不住在戶籍地??
只要你能證明你的住所不在戶籍地 那支付命令就沒有合法送達
未合法送達的支付命令就不生效力 你可以再審就濟
我是覺得啦
法院支付命令文書設計可以更親民一點
不要寫啥要人家二十日內異議 一般人知道他要做啥嗎??
不如頁尾就做個選擇欄位如下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5-02-01 15:45:00
這樣很容易理解耶XD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5-02-01 15:46:00
重點是很多人平時根本不會和法院打交道 收到時都以為是騙
作者: nobunagaoda (清華必勝)   2015-02-01 15:46:00
你可以投書跟司法院資訊處反應,那些東西不是書記官
作者: gnest (海邊漂來的鳥巢)   2015-02-01 15:47:00
別忘了,寄回去就變成訴訟案被告喔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5-02-01 15:47:00
人的 所以你寫什麼都沒用
作者: nobunagaoda (清華必勝)   2015-02-01 15:47:00
、司法事務官或法官可以決定der
作者: Redsofa (航向世界盡頭)   2015-02-01 15:51:00
推 夠白話
作者: clpscol   2015-02-01 15:53:00
公文書不可能寫的那麼白話 這不符合法律用語
作者: onthesea (i am telegrammed)   2015-02-01 15:56:00
重點是詐騙集團連續寄一堆假的 最後夾一張真的被盯上的人每天忙著收信查詢就飽了
作者: vvus (不囧)   2015-02-01 15:59:00
中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