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還好 台灣真正慘的是香菸
簡單的說菸商在台灣幾乎是什麼都不能做
被禁止在廣播、電視、電影片、錄影物、電子訊號、電腦網路、報紙、
雜誌、看板、海報、單張、通知、通告、說明書、樣品、招貼、展示或其他文字、
圖畫、物品等做宣傳。
不能打廣告,那做做促銷活動總可以吧?
抱歉,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不得以折扣方式銷售菸品,
或以其他物品作為銷售菸品之贈品或獎品。
這樣也不行,那我跟飲料綁在一起賣OK嗎?
還是不行。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不得以菸品與其他物品包裹一起銷售。
那...我去贊助路跑或演唱會怎樣?
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不得以茶會、餐會、說明會、品嚐會、
演唱會、演講會、體育或公益等活動,或其他類似方式為宣傳。
呃...那我學hugo boss賣衣服,沒意見了吧?
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不得利用與菸品品牌名稱或商標相同或近似之商品為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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