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約砲人妻被告性侵 男找3律師脫罪
2015年02月01日06:45
網路約砲要小心!事後可能會被告性侵。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嘉義市一名25歲
劉姓男子,因深夜寂寞難耐,用手機APP「微信」認識一位正在看MTV的人妻,兩人相談甚
歡後,男子開著BMW去接她並上摩鐵發生一夜情。
但一個月後,人妻卻告劉男性侵,人妻說當天劉男得知她心情不好,便以開車兜風為由把
她帶到摩鐵性侵。但法官認為,人妻未提出相關驗傷證明,並且對於雙方發生性行為是否
合意「欲言又止」,加上劉男一口氣找了3位律師辯護,最後法官認為性侵指證不夠明確
,判男子無罪。(葉國吏/綜合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201/552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