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與未成年表妹嘗禁果遭判刑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日電)一名國中女生與表哥發生性行為後,發現表哥結交新女
友吃醋,便稱遭表哥性侵,二審表妹坦承是為報復,法官改判表哥緩刑。
台中高分院判決指出,女學生表哥5年多前暑假至表妹家中借住,竟與當時還在就讀國中
的表妹性交,事後表妹男友告知表妹母親,表妹母親提告,表哥一審被依強制性交罪遭判
刑8年6月。
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表妹改口與表哥發生性行為,並沒有違反她的意願,她也向法官表
表哥示,因為得知表哥交女朋友吃醋,才謊稱遭表哥性侵報復。
法官認為,表妹如遭表哥強制性交,或以違反表妹意願為之,表妹得大聲喊叫、尋求協助
,表妹在此情況下遭「強制」性交,實有疑義。
此外,考量被告在犯後與被害人家人達成和解,並給付新台幣20萬元,依妨害性自主判處
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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