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刺死勸架學長不算殺人 家屬怒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5-02-03 13:54:47
※ 引述《moneybuy ()》之銘言:
: 刺死勸架學長不算殺人 家屬怒
: apple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203/553403
: 北市孟姓男子前年就讀大一時,在校僅因走路擦撞同學,竟抽出皮帶刀揮舞逞兇,還刺死
: 企圖勸架的吳姓學長,一審被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刑8年4月,孟男上訴表示悔意請求輕判,
: 被害人父母請求加重改判,高等法院今上午駁回上訴,維持一審8年4月徒刑。
: 吳男弟弟代表父母出庭聆判,表示母親至今仍很傷心,哭到眼睛越來越小,不敢讓母親再
: 來法院。對於判決結果,吳男弟弟說:「我哥哥只是去勸架,就被殺了,這樣不是殺人是
: 什麼,難道我哥哥是自己跌倒死了嗎?拿刀捅腹部不算殺人嗎?我沒有什麼醫學知識,也
: 知道不能拿刀捅腹部,腹部是什麼地方,難道他不知道嗎?我覺得這就是殺人!」
: 判決指出,20歲孟男(在押)前年11月7日下午1時許,在校內走路擦撞一名別系男同學,
: 孟男不爽被對方回瞪,上前嗆聲並推撞對方引發扭打。孟男的吳姓學長經過見狀企圖拉開
: 2人勸架,孟男卻抽出藏在腰間皮帶頭的皮帶刀揮舞,除刺傷吵架同學,更刺死吳男。
: 孟男一審被依傷害罪與傷害致死罪合併判刑8年4月,允諾賠償吳男父母450萬元並已先支
: 付220萬元,上訴後更當庭向吳男父母哽咽道歉,但吳男父母仍請求重判,吳母難忍喪子
: 之痛,當庭放聲痛哭。(黃哲民/台北報導)
我法律學得不夠好 我不知道拿刀刺腹部為啥會是傷害致死?
大家都知道拿刀刺腹部會死人啊 用刀刺腹部為啥主觀上沒殺人意圖
小弟感到有點奇怪 也難怪家屬會有這個疑問
以往傷害致死 比較多是虐待凌遲這種手段搞死人 或是你主觀上想傷害他
卻不小心傷害太重而死 但是現在看起來 拿刀插腹部的行為 主觀上就是要讓他死吧
應該主觀上不會有我只是想傷害他的肚子這種說法
所以我覺得有點奇怪 有沒有法律比較好的板友們能夠解答一下
拿刀插肚子 主觀上為啥推不到有殺人意圖呢??
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遊)   2015-02-03 13:56:00
在台灣殺個 1.2個人 是不會怎樣的
作者: glayandbz (等愛的獅子)   2015-02-03 13:56:00
紅包
作者: DillMichel (NO)   2015-02-03 13:56:00
這個簽名檔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5-02-03 13:56:00
法官:因為判輕會顯的我比較高尚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5-02-03 13:56:00
自由心證最大 你懂甚麼 等一下鍵盤法律人會噓你
作者: callling (柳成汁)   2015-02-03 13:56:00
人體的要害是頭跟胸.腹部相對還好.(所以沒肋骨包著)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02-03 13:57:00
可以修法
作者: xisland (窄宅)   2015-02-03 13:57:00
法院是看刀刃長度來判刑的啦,西瓜刀就判很重修鞋刀也判很輕,這有判例的,有興趣可以去找看看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5-02-03 13:58:00
這樣醫師不就每個都能判殺人罪了...法律不是這樣
作者: joewu8267 (初音不是個軟體)   2015-02-03 13:59:00
這簽名檔也太公正了吧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5-02-03 13:59:00
拿醫師來比?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籤~)   2015-02-03 13:59:00
啊 又不是殺到法官 殺到法官大概直接死刑ㄌ
作者: p20162 (好大一隻雞)   2015-02-03 14:00:00
在台灣 你殺人全家只要有悔意都還能教化啦~~~~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2-03 14:02:00
法官判防衛過當 都會覺得防衛者要先思考手段是否合適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2-03 14:02:00
被告會說要給他教訓而已 要用證據證明主觀犯意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5-02-03 14:03:00
你都知道醫師不算殺人,那主觀意圖應該也該知道吧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2-03 14:04:00
假如現在是防衛者拿刀刺死人 保證法官又要扯說你怎麼不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5-02-03 14:04:00
法官不可能透視人的思想,只能用證據去判斷你的行為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籤~)   2015-02-03 14:06:00
說實在就唸法律的一堆智障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2-03 14:06:00
我要防衛還要先在腦子裡推演個十八套劇本 有沒有搞錯?
作者: johnny0904 (文藝流氓)   2015-02-03 14:11:00
這簽名檔好公正啊
作者: prereality (大鼠買一送一)   2015-02-03 14:23:00
所以對法官而言到底用刀攻擊哪裡才算是有意圖殺人...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5-02-03 14:26:00
是不是針對要害攻擊、砍幾刀、不過也是法官主觀判定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2-03 14:58:00
現在志光還沒下課 晚上才會有鍵盤大律師來嘲笑法盲鄉民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5-02-03 15:03:00
就法官沒資格當人阿...當法官的主觀比90%民眾都還愚蠢時怎麼半?
作者: edwinn (剪了個夏天的長度)   2015-02-03 15:07:00
法官心證 前-無表現 中-事出突然亂揮剌 後-沒逃放兇器 都看不出故意就無故意啊 剌到肚子就算他倒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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