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odbye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捔憲)
2015-02-05 18:01:08請問所謂的不合理但是合法 這個是指因為北市簽了合約所以遠雄合法嗎?
那我想請問
如果遠雄賄賂 官員簽這份合約算不算違法?
如果用這個理由能不能讓遠雄砍掉重練
我其實很不喜歡媒體一直在講
合法不合理
因為如果有對價關係就是不合法
為什麼一直想催眠我們巨蛋是合法但是不合理的?
只要找出遠雄有送錢給市政府的官員就是有
"對價關係"
"就是不合法"
賄賂官員簽的合約算合法嗎?
那以後台灣被貪官賣光光也是合法的嗎?
我不知道遠雄有沒有送錢 反正大家心裡有數
但是希望大家能聽依下我的觀點 畢竟大家同仇敵愾 都是為了這片土地
我認為現在說遠雄" 合法但是不合理"說法言之過早
甚至我認為有誤導大眾之嫌 希望大家不要被誤導
只要有賄賂官員就是不合法
不合法的合約就是可以毀約並要求賠償是不是?
請遠雄證明自己的清白沒送錢
畢竟夜市文都有送 台北市沒送是不是要自清一下?
如果我的觀點有誤 妳們噓我沒關係
反正我窮的除了電腦以外就只有左右手了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2-05 18:01:00....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2-05 18:03:00
心裡有數但目前就是沒有賄賂的證據阿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2-05 18:04:00只要有找到應該就可以毀約了
作者:
iamchyun (是否執行BB2039.exe)
2015-02-05 18:04:00科科馬英九金哥 合法但不合理
作者:
chigi ( )
2015-02-05 18:04:00但是很難,第一是時間已經很久了,關鍵證據都被消滅,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2-05 18:05:00這就是最髒地方...
作者:
chigi ( )
2015-02-05 18:05:00怎麼找的到當初行賄證據?有行賄現在也不會當傻子跳出來講
作者:
Nchun (NNN)
2015-02-05 18:06:00有證據早起訴啦... 現在頂多政府圖利吧?
很難啦,當初如果不是阿扁得罪美國,爆出洗錢資料,阿扁
作者:
blackhippo (PH6.0 微.酸民)
2015-02-05 18:09:00因為他們很愛搞一招上下相交賊..從立法立條款時就是錯
就沒事啦。水母阿米巴的狀況也類似,他老婆以前是在兆豐
作者: maxed (131) 2015-02-05 18:10:00
財產來源不明罪 馬英九擋的很厲害 爽到藍綠爛政客.
當法務的,除非國外的防洗錢機構想查,美國也不爽,才會有
作者:
blackhippo (PH6.0 微.酸民)
2015-02-05 18:10:00失去想法自由偏向遵循條例這也是台灣教育上的悲哀...
海外金流證據啊!頂新在海外也是一家控股投資公司,裡面到底多少錢,誰知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