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中裡面有個拿錄影機的不知名人員,
: 警察堅持不透漏該員的身分,當聯盟成員詢問該員警察編號,
: 旁邊的警察開始瘋狂跳針說如果他不是警察我們怎麼敢帶他來,
: 接著進入鬼打牆的狀態.. 有相關的八卦嗎?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145
第 4 條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其實可以以這條質疑這位警察,
你不表明你的身分我怎麼知道你是真的警察還是假的,
警察制服軍警用品店去買改裝一下就很像真的警察,
你不提供你的警員編號跟姓名,
我怎麼查證?
以這項質疑,
就可以拒絕他行使職權.
也就是你可以請這位警察滾蛋.
這是法律規定的.
如果這位警察已經表明警員編號跟姓名,
你可以再進一步問他你根據哪一條法律來執行?
這就是告知是由由來,
除了他講了哪一條法律之後,
你還要問清楚你執行的SOP是什麼?
也就是你執行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否則有可能侵犯到個人的人權?
如果警察以上都照做的時候,
你有錄影存證,
你上網查證翻閱相關資料,
發現他的執法程序有問題,
沒照規定來,
你可以循管道先申訴他,
申訴管道如果給你的答覆不符合公平正義或違反法律,
可以上法院告他.
以上,以後遇到不守法的警察時,供各位參考.
大家就是要這樣做,
才有辦法逼警察依法行政.
: http://ppt.cc/my~e
: 再前面有一幕是另一個方向發生衝突,但警察卻站在另一個方向,
: 有人告知前面有衝突問警察怎不去蒐證,但好像警察都沒有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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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場爆發推擠不過警察似乎依然無動於衷,
: 有一種101前愛國同心會衝突的既視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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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遠雄趁著墜機災難之時,北市府正忙著救災的凌晨..
: 忽然出現拿著12/23的郝市府公文說要拆,但柯p似乎12/25才接任...
: 遠雄手上究竟還有多少前朝卸任前給的錦囊秘寶??
: 從這些舉動看來,遠雄似乎認為是吃定柯P了??
: 有相關的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