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松菸外施工中

作者: WWWWWWWWWWWV (台南曼尼)   2015-02-06 08:27:29
※ 引述《ntpu96 (a long way down)》之銘言:
: ※ 引述《saveme (hihi)》之銘言:
: : 標題: Re: [爆卦] 松菸外施工中
: : 時間: Fri Feb 6 06:12:10 2015
: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145
: : 第 4 條
: :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 :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 不要誤導鄉民
: 整篇的問題說穿了就是在吵到底制服跟證件要同時存在,還是不用
: 麻煩把條文看清楚
: "或" 是寫在哪?
: 是不是只要制服或證件備一、並告知是由即可?
: : 其實可以以這條質疑這位警察,
: : 你不表明你的身分我怎麼知道你是真的警察還是假的,
: : 警察制服軍警用品店去買改裝一下就很像真的警察,
: : 你不提供你的警員編號跟姓名,
: : 我怎麼查證?
: : 以這項質疑,
: : 就可以拒絕他行使職權.
: : 也就是你可以請這位警察滾蛋.
: : 這是法律規定的.
: : 如果這位警察已經表明警員編號跟姓名,
: : 你可以再進一步問他你根據哪一條法律來執行?
: : 這就是告知是由由來,
: : 除了他講了哪一條法律之後,
: : 你還要問清楚你執行的SOP是什麼?
: : 也就是你執行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 : 否則有可能侵犯到個人的人權?
: 對以上沒意見
: : 推 alwang: 中文的"A或B"是什麼意思? A跟B都要為真? 02/06 06:13
: : 你上法院就知道光只有A,沒有B佐證,是不成立的.
: 不要在批踢踢亂誤導人
: 請問警職法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是什麼?
: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5-02-06 08:28:00
找不到啦,kmt很意外?
作者: yms12709 (鍵盤肥宅)   2015-02-06 08:28:00
我不知道 問五樓
作者: q10242 (黑田祐司)   2015-02-06 08:30:00
看有沒有人蒐證?
作者: koor (好兄弟)   2015-02-06 08:33:00
打人的不是工人?警察也打了嗎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2-06 08:40:00
柯P之前就表態他不想追查找台北市動手的警察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5-02-06 08:52:00
顯然是KP有意包庇!
作者: teras (Tera)   2015-02-06 09:11:00
懷疑KMT在幫遠雄撐腰,不然遠雄這麼黑會敢硬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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