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在國道三號內線開118km算路隊長嗎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2-08 23:39:40
※ 引述《hate56 (國境汁男)》之銘言:
: ※ 引述《tenshoufly (tenshou)》之銘言:
: : 在國道內線就算你開200公里一直占用你還是路隊長,國道內線明明規定
: : 好就是超車專用道, 除非塞車或意外就是不能長期占用,台灣人就是很多自
: : 已是的白癡以為自己開的快就一直佔用內線.
: 我以為鍵盤駕駛只佔一點點而已
: 沒想到這樣看起來人數還真驚人
: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2&p=134
: 第八條
: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
: 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
: 應依下列規定︰
: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
: 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
: 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 。
: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
: 駛於內側車道。
: 四、載重之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聯結車行駛於長陡坡之下坡路段,除有特殊狀況外,
: 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 五、車輛行駛於設有爬坡道之長陡坡路段,其時速低於最低速限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
: 行駛爬坡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 六、拖吊車輛於執行拖吊任務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道使用之限制。
: 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 請問台灣哪條國道時速上限是200km/hr的?
http://www.auto-online.com.tw/news/0-24604 以前就戰過這個了
不管時速多少 讓出高速公路內車道
記者:Max 2014-02-06
不少人都有行駛高速公路的經驗,但你知道你該行駛在那個車道嗎?當在高速公
路被人家閃燈,究竟是被逼車了,還是已經當了路隊長而不自知?在最內車道開
最高速限就萬無一失了嗎?
迷思:在最內車道開最高速限就不用被罰?
扣除掉部分路段,基本上國道1號與國道3號現在的最高速限多設於110km/h,但警
方在測速時有10 km/h的誤差容許值,因此開到119 km/h ~120 km/h是不會被抓超
速了。因此有人就有疑問,如果我在最內車道開到120 km/h了,後方有車逼近,
我要不要讓道,讓他超他不也超速了嗎?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定義一下高速公路內、外車道的基本內容:
外側車道:專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行駛。
內側車道: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速限小型車行駛。
其他車道:可供時速80公里以上、最高速限以下小型車行駛。另大型車及時速低
於80公里
小型車可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
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明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很多人看到這
裡會自己解釋法條認為,我已經開到最高速限了怎麼會堵塞行車,所以我是不必讓
的。
但其實不論你的時速為何,當超車道後車時速比你更快時,若前車未讓出內車道是
可以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
一裁罰基準表」: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如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
,得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也就是說就算你開到120 km/h行駛在最內車道,當後車要超車你未讓出車道時就會
被罰。而雖然後車因超車而超速是事實,但國道超速的罰鍰是3000元起,因此佔用
內車道的人還是罰得比較重。簡單來說佔用內車與超速是兩個獨立的事件,前車不
能因為後車超速違規而佔用內車道,兩者都會吃上罰單。
所以除非你要超車或是前後都沒車不然還是別走最內車道吧
作者: Vincent6964 (肆陸玖陸孫文)   2015-02-08 23:41:00
幾點了還在嗆118
作者: KillerG (殺手G)   2015-02-08 23:41:00
你跟鍵盤路隊長認真幹嘛....
作者: wuu9527 (wuu)   2015-02-08 23:42:00
打臉了阿 那幾位一直在最高限速的X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alannwo (Alan)   2015-02-08 23:42:00
糟糕, 有幾個自以為只有自己開過高速公路的被打臉了
作者: kyo2001 (匠大雄)   2015-02-08 23:43:00
打臉了www 爽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02-08 23:44:00
其實並不符合"慢速小型車" 或 "大型車" 的定義啊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2-08 23:44:00
簡單啊 超速超到沒人比你快 然後吃罰單就好啦
作者: kiwen6815 (仔仔)   2015-02-08 23:44:00
哇~貼法規的 被打臉了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5-02-08 23:45:00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
作者: Purekim (噗金)   2015-02-08 23:45:00
就是看誰罰得比較多阿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5-02-08 23:46:00
都已經到速限內滿速還算違規行駛???????
作者: king12272 (Matt)   2015-02-08 23:47:00
隨便找個網站 一個網友隨便屁兩句就是聖旨囉 科科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5-02-08 23:48:00
你要不要先把違規行駛先定義好再來戰
作者: king12272 (Matt)   2015-02-08 23:48:00
這個時候高能技者講的話又有公信力囉 讚讚
作者: alannwo (Alan)   2015-02-08 23:49:00
因為這邊講的是法規, 不是陳述某事, 天才...
作者: KillerG (殺手G)   2015-02-08 23:50:00
鍵盤路隊長還是乖乖在家喔~乖~
作者: alannwo (Alan)   2015-02-08 23:50:00
跟689一樣崩潰也要有個限度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02-08 23:50:00
高速公路官網就有慢速小型車的定義了
作者: Purekim (噗金)   2015-02-08 23:50:00
其實有案例會比較準 舉證"違規行駛內側車道,如致堵塞"
作者: liuoldtwo (這什麼新課綱?)   2015-02-08 23:51:00
記者亂寫你就信?有沒有看過高公局的公告
作者: pantw (觀音嬤.com)   2015-02-08 23:51:00
一樓救了這篇,跟鄉民認真就輸了啦~吼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02-08 23:51:00
高速公路官網特別注明 , 內側道為超車道, 快車道
作者: Daedolon (Daedolon)   2015-02-08 23:51:00
如果中線有十台慢車各距離50公尺
作者: Purekim (噗金)   2015-02-08 23:52:00
是什麼樣的情況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02-08 23:52:00
只有大型車和低於80公里的小型車堵塞超車道才會被罰
作者: Daedolon (Daedolon)   2015-02-08 23:52:00
請問需不需要左右刷車十次超車?
作者: kinght0250 (maomao)   2015-02-08 23:53:00
拿應該開外側車道的慢速小型車偷渡解釋內側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02-08 23:53:00
講實在的 超速會被拍 路隊長難抓多了 還是別理他開你的=3=
作者: liuoldtwo (這什麼新課綱?)   2015-02-08 23:53:00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02-08 23:54:00
更別說一堆中線超車的 生命會找出路滴
作者: cth0204 (五倍祝福的~屎)   2015-02-08 23:54:00
你可以全部超完再切回呀
作者: neoks111   2015-02-08 23:54:00
多看後視鏡 才不會變下一個上傳討噓的 事出有因
作者: colon1114 (無)   2015-02-08 23:59:00
你找的到那個在國3內車道開110(限速110路段)被開單再說堵內線被罰的是開90幾的
作者: KillerG (殺手G)   2015-02-09 00:01:00
http://tinyurl.com/mvn2htq國道公路警察局都出來講話了 別再秀下限好嗎 路隊長們
作者: king12272 (Matt)   2015-02-09 00:05:00
哇!! 印象派大師耶 請問師承雷諾瓦還是梵谷呢!?
作者: colon1114 (無)   2015-02-09 00:05:00
覺得開最高速限開在內車道是路隊長的請勇於檢舉檢舉成功一例就能來打所謂"路隊長"們的臉呀
作者: wuu9527 (wuu)   2015-02-09 00:07:00
為什麼要跟沒開過車的 在這邊吵> <
作者: blueway1014 ( )   2015-02-09 00:09:00
鍵盤開車
作者: liuoldtwo (這什麼新課綱?)   2015-02-09 00:19:00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2-09 00:22:00
請問可以縮網址嗎? 還是你可以傳給我我再幫你貼?
作者: liuoldtwo (這什麼新課綱?)   2015-02-09 00:22:00
高公局回覆公文 http://ppt.cc/PAHm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2-09 00:24:00
沒錯 這就是問法的不同 這篇沒去問到有沒有違反法規的我貼的那篇就是問 有沒有違反交通管制規則的前提去問文中裡面也很清楚寫到 正常情況高速佔用內道是沒有違反
作者: liuoldtwo (這什麼新課綱?)   2015-02-09 00:28:00
在第五點說明最高時速小型車不違法
作者: MRheartblue (喔喔~~~~)   2015-02-09 00:28:00
鍵盤舒馬克!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2-09 00:28:00
但是後面有人要超車 你讓或不讓就會延伸出其他法規他寫的不違法應該不是我文中寫的那條法規雖然他也寫的很清楚 "不應超速" 這又是個模糊地帶了就好比 你時速120km 我時速120km 但是我愈來愈接近你的車 你是要讓或不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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