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09日13:14 http://ppt.cc/q2yg
去年高雄氣爆造成32人死亡,高雄市長陳菊等5位官員被控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高雄地檢
署調查後,將陳菊等5人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聲請再議,高雄高分檢認為雄檢調查並無違
誤,今駁回再議確定。
去年7月31日深夜,高雄市前鎮、苓雅區域發生丙烯外洩意外,引發氣爆,釀成32死,300多
人受傷的慘劇。檢方除追究外洩丙烯的李長榮、華運2公司外,市府官員疏失一併追究起訴
,而被國民黨議員控告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的市長陳菊、副市長劉世芳、消防局長陳虹龍、
環保局長陳金德、勞工局長鍾孔炤等5人則獲不起訴。
檢方指出,高雄市長陳菊在當晚氣爆前已積極聯繫相關局處,當晚23時56分發生氣爆,25分
鐘後陳菊就趕抵指揮中心半小時內坐鎮災害應變中心,認為其無廢弛職務行為,獲不起訴。
因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檢方不起訴後,依法須向二審聲請
再議,高雄高分檢檢視氣爆案卷證後認為雄檢調查並無違誤,駁回再議,陳菊不起訴確定。
(郭芷余/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