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發現文具雜貨店的弊案該如何處理?

作者: Bird (Larry Legend)   2015-02-09 20:17:16
發現某私人自家開設多分店文具雜貨店
文具店長.會計.店員集體串好和廠商
聯合"業務詐欺"和"竊盜商品金錢"怎麼辦?
(總財務會計 比 各分店長職權來的大)
該店家都採用女性員工做事
員工晚上要關門收店後
她們除了店內盜商品外
還算好收銀台收入的金錢回家
行為樣子偷偷摸摸都很像賊
假使又作假帳.偽造文書 以實報虛 偷改批單
因為暗中偷了錢和商品在批單裡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混騙過上層
而目前上層(老闆.老闆娘.兒子經理.二兒子助理.媳婦目前監督)
他們設定表定負責人為"大兒子經理" 實際管轄處理事項為 媳婦.總財務會計
,老闆二人年事已高 二個兒子生性慵懶好玩管轄薄弱 只處理表面之事
僅剩媳婦一人管轄所有分店 而會計和各分店長.員工都是請來的
其中店長又以業務之權責,威脅店員不可告知他人否則將出賣
這等嚴重問題,若只要其中一人犯案是否連帶涉案員工犯到刑法多條罪則?
目前查到以下罪責
1.教唆犯(店長同員工涉嫌教唆他人犯罪)
2.竊盜罪(店長一干員工等犯罪)
3.背信罪(店長.會計涉財務違法)
4.業務竊盜罪(店長.會計商品.涉財務違法)
5.偽造文書
6.湮滅證據罪
7.業務侵占罪(店長.會計涉商品.財務違法)
8.恐嚇罪(店長已威脅方式命令員工)
9.竊佔罪(店長.會計商品.涉財務違法)
10.強制罪(店長違法強制員工行為命令)
11.強盜罪(店員遭強取物品)
12.妨礙自由罪(如店員有被限制行為)
13.傷害罪(如店員有被毆打)
***可是,如果證據不足又被她們湮滅掉,如洪仲丘案那樣
是否多條罪責不足以起訴重判
我猜想..台灣法律判刑如此輕....
除了店長教唆犯略重外 約3-4年有期徒刑
其他人都只有2年以下有期徒刑.....
甚至因為罪證不足判無罪....
老闆不知情或被員工蒙蔽下
員工集體串好涉嫌造偽帳或盜取商品和金錢財產之弊案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自行去報警處理
會比先告知老闆處理下 而老闆又縱容她們 免過牢獄法律之責 還好處理嗎?
事實經過:
發現店家內部員工有不尋常的動作和凝重的氣氛
疑似員工集體涉嫌不法作偽帳和金錢弊案如何處置?
請問,這方面卦該如何處理?
作者: wcontainer (watercontainer)   2014-02-09 20:17:00
爆卦啊
作者: tjtjtj (新)   2015-02-09 20:18:00
請洽道長版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5-02-09 20:19:00
自己家的生意去找律師好嗎
作者: kenro   2015-02-09 20:19:00
你在說當家的厚
作者: a7708101 (Jackson)   2015-02-09 20:20:00
有證據就告啊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2-09 20:24:00
有沒有現在人社會化程度低 都只會用國小生告狀爆掛的八卦?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5-02-09 20:25:00
有看沒有懂
作者: godomt (蘇式步兵)   2015-02-09 20:29:00
你會被噓...啊!已經有人噓了嗎 LAG抱歉
作者: cca1109   2015-02-09 20:30:00
法律系作業自己寫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2-09 20:40:00
洽LAW版
作者: IAmCK (★CK醬醬醬醬醬★)   2015-02-09 20:43:00
直接報警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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