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uDu (Doc)
2015-02-11 01:58:24檢批鄭捷「想死又怕痛」 求處4死刑
新頭殼newtalk
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新北地院今(10)日辯論終結,檢方論告時痛批凶嫌鄭捷「想死又
怕痛」,為達自己求死目的卻濫殺無辜,犯後還拒向被害者家屬道歉,因此向合議庭求處
4個死刑,全案預計將於農曆春節後進行一審宣判。
據《聯合報》報導,北捷殺人案公訴檢察官在今天開庭論告時,痛批凶嫌鄭捷「想死又怕
痛」,為達到自己求死的目的卻濫殺無辜,手段兇殘,犯後甚至拒絕向被害人及家屬道歉
,對檢方的詰問行使緘默權,態度相當惡劣,因此向合議庭求處4個死刑。
但鄭捷律師團在合議庭上表示,鄭捷在成長過程中無法和家人談論心事,導致情緒無法抒
發,才會想用殺人的方式來自殺,加上他的個性倔強,才會不願低聲下氣,但實際上已知
道自己的錯誤,再重來一次就不會殺人。
律師團強調,鄭捷從被捕至今,在身心靈未被通盤了解的情況下,就不斷面對外界的人身
攻擊,甚至連靈魂都早已被外界審判,對他而言並不公平,若鄭捷今天遭判死,是「嚴罰
他人所產生的愉悅」,只是符合各界期待,並非真的罪有應得。
律師團指出,鄭捷的手法是「一刀斃命」式,與其他殘暴殺人方式對比,被害人較無受到
殘暴痛苦。律師更引用遭IS殺害的日本記者後藤健二的遺言,指出「憎恨並非人的工作,
裁斷是神的領域」,希望法官能在死刑之外適當量刑。
鄭捷在去年5月21日持刀於捷運板南線列車車廂隨機砍人,造成4死22傷,去年7月21日新
北地檢署偵結,並依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起訴鄭捷,求處死刑。今天辯論終結,
預計將在農曆春節後進行一審宣判。
http://ppt.cc/zVPo
5.備註:
那個律師團屬哪個事務所?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5-02-11 01:59:00
ヽ( ・∀・)ノ戰律師
作者:
kugga (ン・ダグバ・ゼバ)
2015-02-11 01:59:00你們證據最好找齊點 不要又讓那些法官律師推到證據不全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5-02-11 01:59:00恐龍:四個死刑可換豬腳麵線一碗,有悔意就行了。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2-11 02:02:00現行犯到底還要什麼證據 >"<...怕翻案那天不是鄭殺人嗎
作者: a205020 (我是一條魚) 2015-02-11 02:02:00
律師沒啥錯,為自己客戶辯論本來就他的工作。我也很討厭商場上的客套話,但總是要講,所以我有錯嗎?都是為了生活啊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02-11 02:04:00推一樓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15-02-11 02:05:00為了錢的正義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5-02-11 02:07:00
一定要公布律師姓名 交由全民公審
不管多罪大惡極還是會有公設辯護啊…戰個毛,人家的工作
作者:
OLM (æ買尬得)
2015-02-11 02:20:00律師拿一刀弊命來說嘴也太瞎了 你怎不說是為了多殺幾個
律師這職業本來就有問題 這種罪證確鑿的還需要辯護啥?
辯護是律師的工作 只是我也覺得鄭捷根本沒資格要求辯護
作者:
umaga1 (QQ)
2015-02-11 02:39:00律師這職業本來就是只為賺錢的工作 不意外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15-02-11 02:51:00這看來就是廢死聯盟的律師啊,對那律師來把死刑便無期就算他贏了,不用真的幫鄭捷爭取到更近一步的減輕刑罰
作者: stec (中國石油員工) 2015-02-11 03:24:00
只是怕痛而以,仍可教化導正,每月交四篇作文,全案終結!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5-02-11 03:27:00最近路上白癡少了一點原來去當律師了
作者:
exelop (蔡比巴)
2015-02-11 04:29:00幫委託人脫罪就是律師的工作,不需要強調什麼道德,如果廢死願意24小時貼身輔導他,直到有一方沒有人了,不處死刑也不是不行
作者: hongtm (台灣加油) 2015-02-11 05:04:00
快點行刑吧
作者:
KenWang42 (KenWang42)
2015-02-11 05:23:00嗆律師幹嘛 工作而已
作者:
ffhh (冰封雪藏的火熱)
2015-02-11 05:26:00幹牠媽律屍還要教鄭捷的心靈成長課程否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2-11 05:31:00既然是罪證確鑿的話也不怕他辯護啊
一個該立即格殺的敗類還要撐這麼久.....刑法該修了,現形犯只能接受審判沒有辯護權
作者: SAWAMURA (陳黃樹真是狗腿子) 2015-02-11 07:54:00
我願意出錢找一隻公馬肛牠,射在直腸跟嘴裏,幹!!!
作者:
limulus (哈庫那馬他他)
2015-02-11 08:15:00在國外早就被當場擊斃,台灣對犯人太過nice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2-11 08:16:00等定讞再說
作者:
TankZ (Stainless)
2015-02-11 09:08:00律師也只是範圍內替當事人辯護,真正判刑決定的又不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