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檢批鄭捷「想死又怕痛」 求處4死刑

作者: DuDu (Doc)   2015-02-11 01:58:24
檢批鄭捷「想死又怕痛」 求處4死刑
新頭殼newtalk
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新北地院今(10)日辯論終結,檢方論告時痛批凶嫌鄭捷「想死又
怕痛」,為達自己求死目的卻濫殺無辜,犯後還拒向被害者家屬道歉,因此向合議庭求處
4個死刑,全案預計將於農曆春節後進行一審宣判。
據《聯合報》報導,北捷殺人案公訴檢察官在今天開庭論告時,痛批凶嫌鄭捷「想死又怕
痛」,為達到自己求死的目的卻濫殺無辜,手段兇殘,犯後甚至拒絕向被害人及家屬道歉
,對檢方的詰問行使緘默權,態度相當惡劣,因此向合議庭求處4個死刑。
但鄭捷律師團在合議庭上表示,鄭捷在成長過程中無法和家人談論心事,導致情緒無法抒
發,才會想用殺人的方式來自殺,加上他的個性倔強,才會不願低聲下氣,但實際上已知
道自己的錯誤,再重來一次就不會殺人。
律師團強調,鄭捷從被捕至今,在身心靈未被通盤了解的情況下,就不斷面對外界的人身
攻擊,甚至連靈魂都早已被外界審判,對他而言並不公平,若鄭捷今天遭判死,是「嚴罰
他人所產生的愉悅」,只是符合各界期待,並非真的罪有應得。
律師團指出,鄭捷的手法是「一刀斃命」式,與其他殘暴殺人方式對比,被害人較無受到
殘暴痛苦。律師更引用遭IS殺害的日本記者後藤健二的遺言,指出「憎恨並非人的工作,
裁斷是神的領域」,希望法官能在死刑之外適當量刑。
鄭捷在去年5月21日持刀於捷運板南線列車車廂隨機砍人,造成4死22傷,去年7月21日新
北地檢署偵結,並依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起訴鄭捷,求處死刑。今天辯論終結,
預計將在農曆春節後進行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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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那個律師團屬哪個事務所?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5-02-11 01:59:00
四個死刑可以換一個凌遲嗎?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5-02-11 01:59:00
ヽ( ・∀・)ノ戰律師
作者: kugga (ン・ダグバ・ゼバ)   2015-02-11 01:59:00
你們證據最好找齊點 不要又讓那些法官律師推到證據不全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5-02-11 01:59:00
恐龍:四個死刑可換豬腳麵線一碗,有悔意就行了。
作者: oliver81405 (苦瓜)   2015-02-11 01:59:00
垃圾 感殺人就不要怕痛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5-02-11 02:01:00
憎恨並非人的工作...所以是死人的工作嗎??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2-11 02:02:00
現行犯到底還要什麼證據 >"<...怕翻案那天不是鄭殺人嗎
作者: walayhot (金融浪人)   2015-02-11 02:02:00
麻醉打下去就沒問題了
作者: a205020 (我是一條魚)   2015-02-11 02:02:00
律師沒啥錯,為自己客戶辯論本來就他的工作。我也很討厭商場上的客套話,但總是要講,所以我有錯嗎?都是為了生活啊
作者: tryandtired (夏天的冷氣機)   2015-02-11 02:03:00
辯護的好扯.....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5-02-11 02:04:00
寬恕是上帝的工作 你的工作就是送鄭捷跟祂見面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02-11 02:04:00
推一樓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15-02-11 02:05:00
為了錢的正義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5-02-11 02:07:00
一定要公布律師姓名 交由全民公審
作者: s321100566 (球球乙史耳豆格)   2015-02-11 02:13:00
不懂樓上想公審律師意義何在
作者: dannis3q8565   2015-02-11 02:16:00
不管多罪大惡極還是會有公設辯護啊…戰個毛,人家的工作
作者: yuyun0724 (=.=)   2015-02-11 02:16:00
反正是決斷是神的事 那就送他去跟神見面
作者: OLM (歐買尬得)   2015-02-11 02:20:00
律師拿一刀弊命來說嘴也太瞎了 你怎不說是為了多殺幾個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5-02-11 02:29:00
律師這職業本來就有問題 這種罪證確鑿的還需要辯護啥?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5-02-11 02:32:00
辯護是律師的工作 只是我也覺得鄭捷根本沒資格要求辯護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5-02-11 02:34:00
比較想知道公設的以外還有誰去辯護?
作者: umaga1 (QQ)   2015-02-11 02:39:00
律師這職業本來就是只為賺錢的工作 不意外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15-02-11 02:51:00
這看來就是廢死聯盟的律師啊,對那律師來把死刑便無期就算他贏了,不用真的幫鄭捷爭取到更近一步的減輕刑罰
作者: stec (中國石油員工)   2015-02-11 03:24:00
只是怕痛而以,仍可教化導正,每月交四篇作文,全案終結!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5-02-11 03:27:00
最近路上白癡少了一點原來去當律師了
作者: exelop (蔡比巴)   2015-02-11 04:29:00
幫委託人脫罪就是律師的工作,不需要強調什麼道德,如果廢死願意24小時貼身輔導他,直到有一方沒有人了,不處死刑也不是不行
作者: hongtm (台灣加油)   2015-02-11 05:04:00
快點行刑吧
作者: KenWang42 (KenWang42)   2015-02-11 05:23:00
嗆律師幹嘛 工作而已
作者: ffhh (冰封雪藏的火熱)   2015-02-11 05:26:00
幹牠媽律屍還要教鄭捷的心靈成長課程否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2-11 05:31:00
既然是罪證確鑿的話也不怕他辯護啊
作者: Lans1002 (藍斯)   2015-02-11 05:58:00
一個該立即格殺的敗類還要撐這麼久.....刑法該修了,現形犯只能接受審判沒有辯護權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5-02-11 07:51:00
應該的
作者: SAWAMURA (陳黃樹真是狗腿子)   2015-02-11 07:54:00
我願意出錢找一隻公馬肛牠,射在直腸跟嘴裏,幹!!!
作者: limulus (哈庫那馬他他)   2015-02-11 08:15:00
在國外早就被當場擊斃,台灣對犯人太過nice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2-11 08:16:00
等定讞再說
作者: TankZ (Stainless)   2015-02-11 09:08:00
律師也只是範圍內替當事人辯護,真正判刑決定的又不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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