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柯文哲宣傳罷免遭檢舉 北市府:可受公評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5-02-13 18:10:20
1.媒體來源:
民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柯文哲宣傳罷免遭檢舉 北市府:可受公評
3.完整新聞內文:
柯文哲遭檢舉!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在臉書發文,提到罷免不能宣傳是奇怪的事,「2/14
情人節大家可以在投開票所約會」
文中還大玩藏頭詩「罷免要過半」,北市選委會證實,柯文哲昨天的發言遭檢舉,若有違
法將開罰,對此,市府發言人林鶴明今(13)日表示,「可受社會公評,尊重市選委會的裁量權」。
中國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罷免案將於2月14日舉行,依選罷法第86條規定「罷免案之進行,
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柯文哲昨天在臉書表示
,「罷免不能宣傳是奇怪的事;要求不能宣傳明顯違反民主精神,畢竟選舉、罷免都是國
民的權利與義務,過去台灣從來沒有完成罷免的程序,無論贊成或反對,千萬不要讓罷免
案半途而廢。2/14 情人節 大家可以在投開票所約會!」。
柯文哲臉書還玩起藏頭詩,發文的第一個字合起來念剛好是「罷免要過半」,柯文哲昨天
下午受訪時說,不是他寫的,是「小朋友」(幕僚)寫的,覺得很好笑,要貼就貼。
據報導,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黃細明昨天指出,柯文哲的用語並不適當,只要有「
鼓勵罷免」、「阻止罷免」或「「請大家踴躍」等相關字眼就可能觸法,將罰10萬至100
萬。黃細明今天表示,選委會早上收到一封檢舉柯文哲的信件,將在罷免投票結束後由監
查小組認定。
對此,林鶴明表示,現行選罷法規定罷免不得宣傳是否合理,已引發輿論爭議,柯文哲市
長臉書發言是針對選罷法中關於罷免規定的看法,可受社會公評,會尊重市選委會的裁量
權。
林鶴明強調,柯文哲昨天也只是在臉書上跟大家說情人節記得約會,談談愛情應該無妨吧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peoplenews.tw/page/4a2ed4dc-411c-48a9-8b96-a9b3a962174c
5.備註:
不怕不怕 真的罰下去
到時會有一堆人捐錢幫柯文哲繳罰款XD
順便在2016用選票制裁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4-02-13 18:10:00
還在崩潰
作者: HornyDragon (好色龍)   2015-02-13 18:11:00
褲子什麼時候才要穿上XDDD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5-02-13 18:12:00
◢▆▅▄▃ 組組╰(˙ 人 ˙)╯崩潰 ▃▄▅▆◣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15-02-13 18:12:00
快開憲法法庭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2-13 18:12:00
哈哈哈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5-02-13 18:13:00
蚵文折壞壞 你這個壞壞計畫通 你這個小壞壞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5-02-13 18:13:00
趕快罰啊 這樣才能提釋憲
作者: z85822559   2015-02-13 18:13:00
我有一批很便宜的褲子 你要不要買
作者: Junticks (窮踢客)   2015-02-13 18:15:00
這效率真高啊!請問北檢連家避稅查的如何了?幹你娘
作者: gg889g8 (凰)   2015-02-13 18:15:00
計畫通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t52101t (五子棋)   2015-02-13 18:16:00
現在KMT還敢動柯P嗎...
作者: evaji548 (eva)   2015-02-13 18:27:00
作者: hankhui3175   2015-02-13 18:39:00
-->「阻止罷免」就可能違法 那記發簡訊要人別去投票也算違法囉...
作者: gfneo (gfneo)   2015-02-13 19:11:00
我相信就算拿到他眼前,他也看不見那簡訊
作者: kr507   2015-02-13 19:26:00
支吱繼續再鬧再淚崩沒關係
作者: atsea (二萬英呎的距離)   2015-02-13 19:34:00
針對柯動作都快 對KMT就會慢好幾拍 真怪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2-13 19:35:00
近年來最強最正當的「可受公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