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swazi (ffff)》之銘言:
: ※ 引述《frogha1 (Dangelo)》之銘言:
: : 我是建議, 門檻應該以某一方超過20% 就成立, 公投法也應該依此修法
: : 像罷免案或公投案, 就是投 Yes 或 No
: : 只要某一方, 例如 Yes 的票超過 20%, 那麼就算 No 的票是 0票 依然成案
: : 這樣有什麼好處? 至少有 20% 的門檻, 總比完全沒門檻好, 不會有極少數就決定結果
: : 但是 20% 門檻不高, 所以不管是 Yes 陣營或是 No 的陣營要過門檻都不難
: : 這就會讓兩方陣營都全力動員選民去投票, 讓票數壓倒對方才能贏
: : 而不會有某一陣營以拒領票或不投票的做法達到杯葛的目的
: : 只要兩方陣營都拼命動員選民投票, 那麼投票率反而有機會往上衝高, 甚至輕鬆
: : 就可以衝破 50%
: : 反之, 如果兩個陣營都沒有能力動員超過 20% 的選民出來投票, 那表示這件案子
: : 根本沒人關心, 無關緊要, 那投票案就算失敗, 投出來的結果都算是無效
: : 現在這種 50% 的門檻, 等於要某一陣營動員 50% 的選民出來投票, 這根本不切實際
: : 就算是投票率最高的總統選舉, 選贏的一方都沒有能力動員 50% 的選民投票給他
: 蔡正元加油!!
: 打敗吃飽閒閒的民進黨!
: 打敗標準不一的民進黨!
: 多少民黨委員說話水準比蔡還低的卻都沒人提罷免!
: 台灣需要跟民進黨風格類似的國民黨委員!
: 否則台灣會有另一波綠色恐怖!
: (看看在八卦掛稍微批評民進黨就被攻訐就能知道!!)
: 我們不要綠色恐怖!!
: 加油蔡正元!!
: 加油加油
不是 你們都講的太複雜了
改天在某個深藍鐵區罷免一個民進黨立委就知道了
記住喔! 不用前面幾關 直接最後一關投票
看看政府會不會說什麼不能宣傳
說不定還會大力放送製作廣告人人上的春聯都會印著:罷免民進黨xxx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