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投票沒有通過,意料之中,因為投票率門檻實在太高,甚至高過蔡正元的當選票數(
需要有15萬人投票,蔡正元的當選票數是11萬多票)
然而這次同意罷免的票數只有7萬多票,甚至不到25%,即便達到投票率門檻,也達不到半
數同意的要求,更何況7萬多票明顯小於蔡正元當選的11萬多票,想要用這次投票凸顯「
投票率門檻過高」我不認為有任何的意義。
如果同意罷免的人數,超過蔡正元當選的人數,那麼的確可以凸顯投票率門檻的荒謬,可
是很可惜沒有超過,甚至遠遠落後。
此外這次罷免同意票甚至少於同選區第二高票的李建昌(7萬8千多票)如果認為這不到25
%的票數就是合理罷免標準,那麼未來所有敗選的候選人都可以輕易罷免當選的候選人,
這不是更加荒謬?
總而言之,這次的罷免失敗是可以預見的事實,罷免門檻高也是眾所皆知的事實,可是與
其說這次投票凸顯了門檻的荒謬,不如說這次投票凸顯了不要門檻的荒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