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變成惹鍵盤法師
這標題與內容來說,理不理解法律實際上跟怪不怪法律無關
法律的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即使許多的人並不明瞭
憲法、法條、條例、細則、特別法種種的適用範圍,以及判例的依循
但法律是可以修訂的
今天在這法律條文的規則之下,確實沒過就算了
其實也不會有人特意去怪這法律規定
會想修法,是為了下一次有機會進行更正當性的罷免
這次票不夠,投票率不夠踴躍
確實是敗因
所以小弟也不會去怪法條規定,因為就死死的訂在那
沒有什麼擴張解釋的空間
能在台灣進行第一次期待性最高的罷免行動,雖敗猶榮
畢竟這次罷免的目的不只是純粹要罷免"震源"而已
是要彰顯
投票的門檻問題,罷免進行的門檻太高
讓本來就不想投票與不能投票&沒機會投票的人,擁有了決定勝敗的空間
真正會去投票的人就會被這些人影響
尤其是在過年之前
我相信不少人都已經安排好了旅遊行程,有的則是安排出國
或者環島等等,像前幾天就經過台北車站聽到廣播說往平溪的全面客滿
請搭下一台
然後,又是214情人節
所以小弟會說在這情況下,是最不利的情況下
進行這場罷免行動
雖敗猶榮,再強調一次
此罷免行動結束後,易有較多機會催促法條的修正
因人民看到了
一旦
未來的哪一天開始出現修正的法案在立院的排程,並且通過了
那這一次的罷免行動,就是未來那次修法通過的最大功臣
總之
辛苦這次許許多多,在內湖區辛苦連署,舉辦活動的所有人員了
要記得失敗是正常不過的事了
話說,罷免總部對面的牛肉麵店好像不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