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mboo1106 (bamboo)》之銘言:
:
: 願意參加連署罷免的人,都把你的身份證資料給出去了,
: 基本上視為佔成罷免的一票不過份吧,
:
: 而且可以看成是記名投票,比無記名投票更有意義
:
: 我的想法是15%的連署門檻不用改,
: 但公民要在連署期間內盡可能的找到人來連署,
: 要超過15%才成案,
: 成案後,最後所連署到的份數都視為是贊成罷免的選票,
: 假定是10萬票好了
:
: 那接下來的罷免選舉就是蔡正元要能動員到10萬人來投票,
: 有點像是蔡正元跟另一個虛擬的人重新選舉,
:
: 虛擬的人的票數就是罷免連署的份數,
: 如果願意再次投蔡正元的連罷免連署的份數都不到,
: 那當然蔡正元就落選了,
: 也就罷免成功了。
:
: 這樣合不合理
不太合理 港湖區人口約30萬人 蔡上次得票11萬
15%是4萬5 用15%的門檻就能惡搞當選人必須再動員一次
若你是當事人你願意嗎??上次同屆的DPP候選人是7萬多
反對黨只要沒上就靠自己的選民發動罷免 隨便搞都當選無效
: 我是想連署的份數有超過5萬份,
: 就算蔡正元之前有11萬的選票,
: 他名聲這麼臭,投票率又低,
: 而且之前11萬的選票不曉得已經跑掉多少,
: 他要弄到超過5萬張選票容易嗎?
: 至少可以讓他忙一下子吧,
:
: 哪像這次公民連署的要死,盡可能的宣傳,
: 結果人家躺著就贏了,
: 還酸了公民一下,真是鬼島
:
: 而且5萬份是門檻所需,過了再多也沒用,
: 如果改成連署份數越多會連動到罷免機會越高,
: 那會讓公民更積極的去尋求連署,
: 也許最後不會只有5萬份。
:
: 當然蔡正元如果覺得他的所作所為可以輕鬆拿到超過連署份數的票數,
: 那他也可以躺著選看看,
: 真是如此,那被酸也是應該的。
: 推 nancysgn: 改成該立委當初得票數的一半支持罷免 罷免就成立還比較 02/15 03:04
: → nancysgn: 符合邏輯 02/15 03:05
: → Mobody: 應該是超過當初投票人數的一半會比較好 02/15 03:09
: 推 nancysgn: 蔡正元當初當選得票數是11萬 可是今天罷免他的票數是7萬 02/15 03:10
: → nancysgn: 已經超過當初支持他的票數的一半了 02/15 03:10
樓上主張的問題在 罷免他的族群大多都會是對手的選民
根本不是當初投他的11萬 DPP上次得票7萬多 只要動員自己選民罷免
就搞掉當初支持他的另一群11萬 這樣只會造成輸不起的人亂搞而已
: → Mobody: 所以這七萬人當初都是支持他的人?基礎不太對… 02/15 03:15
: → Mobody: 必須要有足夠大的民意基礎才能讓人信服吧! 02/15 03:17
:
: 一邊是需要登記身份證資料的記名投票,
: 一邊是說服人民再投一次票給蔡正元,而且是無記名投票,
:
: 2邊的難度哪一個比較高,
: 2邊都是最新的民意,
: 如果蔡正元這樣都輸了,
: 那把他拉下來就有相當的正當性了。
:
: 連署門檻15%,蔡正元如果拿不到15%的選票,
: 那只要29%的選民就可以罷免掉蔡正元了,遠比50%的門檻低多了。
:
: 有一件事可能要留意,
: 選舉是賦予人權利,
: 而罷免是把人的權利剝奪掉,
: 所以罷免本來就應該要用較嚴格的標準,
: 你討厭蔡正元,但卻不願意具名連署換掉他,
: 那表示蔡正元在你心中還不夠爛(像馬先生在遠我都衝去連署),
: 所以當有足夠多的選民願意署名要蔡下台,
: 多到蔡連匿名願意支持他的人都找不到那麼多,
: 足見他真的爛到底了,應該換掉了。
投票率本身就代表這個候選人是否真的有那麼差了
若只有25%的人去投 同意罷免率24.98% 票數76xxx
上次dpp票數78xxx 結果會去投的都是反對黨那一群
不設總人口比例的門檻 反對黨隨時都可以搞人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