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蔡正元罷免案未過關 投票率24.98%

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2015-02-15 19:36:58
※ 引述《j0958322080 (Tidus)》之銘言:
: 看到這篇文章就知道為什麼割闌尾的人會被稱為暴民了,
: 票投什麼人民本來就有選擇自由,
: 但是這篇文章卻在那邊說支持蔡正元就是XXXX的無限上綱,
: 民主就是要接納不同的聲音才叫做民主,
: 今天會講出這種話的才是支持馬英九,支持 KMT。
: ※ 引述《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之銘言:
: : 先不管什麼門檻是否太高、罷免不能宣傳、民意是否又有變什麼更深的議題
: : 罷免過不過也不是我在這篇新聞在意的重點,而是居然還有2196票
: : 投下不同意罷免蔡正元 !! 這2196位南港內湖的王O蛋朋友們,你們聽好!!
: : 我深以跟你們為同一國人為恥!! 我不承認你是個稱職的台灣公民!!
: : 你們投下這個不同意票,意思就是你們支持一個蓄意開車撞人不停,蓄意殺人未遂的OO
: : 一個在現實和網路上四處謾罵人身攻擊、一個涉嫌偷盜他人隱私機密資料的XX
: : 還是可以繼續安然無事去當他的立委,也就是你們同意了官員殺人放火都無罪不需守法
: : 如果你們這麼希望台灣的民主法治縱容這種肆意違法的肉來代表民意代表你們
: : 那不就是證明你是個希望看到官員犯法不與庶民同罪的鄉愿愚民?!
: : 那恕我恥與你們為伍 !! 說我崩潰也沒差,因為這2196人實在沒其他理由這樣投了
: 什麼時候滾出台灣啦,等你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再來跟我說你不屑好嗎。
: : 支持不罷免蔡正元,就是支持他競選時服務的連勝文
: : 支持連勝文,就是支持馬英九和國民黨。
: : 如果你真的這麼支持馬英九和國民黨到這種地步,
: : 那你之後版主選舉就去投檢舉王和死魚魚吧 !!
: : 因為投給檢舉王和死魚魚就是支持馬英九,票投這兩人你就可以當馬友友!
臭王蟲安安,在我看來你的民主教育才是真的該好好去補習
如果支持殺人未遂、肇事逃逸、竊取機密隱私個資、到處謾罵造謠冤枉栽贓的立委
也是叫做民主自由社會公民的表現,那照你這種自相矛盾的邏輯,難怪會是隻王蟲。
用民主法治賦予你的言論及意見自由、來支持傷害民主和法治的人出來參予政治?!
所以你是在表達你想剝奪掉自己的言論意見選擇自由是嗎,憑這種自虐式的想法,
臭王蟲到底是有什麼資格在這邊高談闊論殺洨多元意見包容?尊重你的自虐,
就等於是放縱你這樣拖社會上其他人的權益一起下水,自己自虐還拉別人一起??!
照你這種想法,ISIS、恐怖攻擊犯那些也有用殺傷他人之激進行為或是傷害自己的舉動
表達他們反對民主法治自由的自由嗎? 講到這你還看不出你自己的邏輯矛盾那我也沒法惹
請去搜尋"防禦式民主"、"戰鬥式民主"的資料,沒搞懂前臭王蟲不配跟我戰什麼民主素養
最後,快過年惹~但是如果罵髒話來祝福各位王蟲9.2、K黨黨工、2196挺兀渣
可能會被 言公 木昆 OOXX,所以我換個方式好惹~
恭祝各位王蟲9.2 、 K黨黨工 、 2196挺兀渣
父母兄弟姊妹親戚都成為SOD新番巨星,大紅大紫入鏡作品響遍全世界!!
新年拍片快樂哟~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5-02-15 19:38:00
根本是訓練EQ的好所在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2-15 19:46:00
看來閣下的民主就是自顧自的貼了一堆標籤畫靶射箭後再把其他反對意見都說的一文不值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02-15 19:47:00
對某人來說 自由最大的價值就是可以讓他盡情地耍蠢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2-15 19:47:00
反正 看到吱吱崩潰就是爽 呵呵
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2015-02-15 19:47:00
哪裡貼標籤和把別人貶一文不值惹 照邏輯推論而已哟看王蟲一個罷免案就能高潮到2016如此可悲小格局就是爽翻
作者: suesue (一粒頭十粒大)   2015-02-15 19:49:00
好好過年好了,想太多影響心情耶,哈
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2015-02-15 19:50:00
對啊祝王蟲們過年全家一起去拍SOD哟什麼都別想 放下尊嚴享受就好囉 ^^ 因為你是王蟲你值得www
作者: leokuang (kuang)   2015-02-15 19:58:00
為什麼跟你意見不同的 是很差?
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2015-02-15 19:59:00
他們差不是因意見跟我不同 而是意見毫無邏輯毫無素養可言用民主法治賦予的言論意見自由 支持傷害民主法治的人選阿不就好棒棒??會產生戰鬥式民主就是為了預防你們這些oo
作者: final951753 (藍色布丁)   2015-02-15 20:09:00
所以少數方是哪邊? 這次投票率太低我看不出來。
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2015-02-15 20:11:00
2196反對 vs 七萬多贊成 贊成罷免票已比當初投他的人還多
作者: shoming9 (笨小明)   2015-02-15 20:18:00
當初投他的有11萬票 7萬>11萬看來不是唯一解
作者: final951753 (藍色布丁)   2015-02-15 20:23:00
當初不投他的人也比贊成罷免票還多。以這種贊成率,我覺得你該戰的是那75%漠視權利。放縱政客在檯面上亂搞
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2015-02-15 20:26:00
我想公然支持殺人未遂犯比漠視權益還更王八更該戰喔~~~
作者: final951753 (藍色布丁)   2015-02-15 20:33:00
我覺得是漠視的比較該戰,多數人放任少部分人亂搞。
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2015-02-15 20:34:00
那是你認為 不來投票可能還有不可抗力理由 來投票支持殺人未遂犯已經沒有什麼理由可以護航了好嘛
作者: final951753 (藍色布丁)   2015-02-15 20:37:00
那有沒有他是殺人未遂犯的法治上的依據?也許有人不認為他是殺人未遂犯。
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2015-02-15 20:45:00
蓄意惡意撞人並且手段兇殘 肇事逃逸 偽造撞人相關證據這些隨便goo關鍵字都有 自己去做做功課再來好嗎別浪費我時間 不懂狀況廢到爆就不用在那邊似是而非的理由一堆了
作者: final951753 (藍色布丁)   2015-02-15 20:51:00
是,謝謝指教。感謝回覆,浪費您時間真是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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