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被議員施壓並公開個資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5-02-16 05:20:51
※ 引述《beeolive (bee)》之銘言:
: 我是當事人,來求助的,我已經走投無路,所以來這裡找人幫忙。
: 2月13日傍晚,我所任職的私立學校,接到某位桃園市議員來電,
: 說我於上班時間上ptt發文針對他,並上班時間更動維基百科針對他,
: 要校長對我的行為進行管理約束。
: 當時因為校長不在,所以市議員沒有進一步動作。
: 而2月14日我得知消息後,立刻找了版主,將該篇文章發文時間照相,
: 同時把維基百科更動時間存檔,結果更動時間全數都是在假期時間。
: 並沒有上班時間針對他的發文。
: 2月15日該市議員在個人臉書上,未經我的同意,將我的姓名與任職學校,
: 公開在他個人臉書上,並說我在維基百科上的撰寫是毀謗他的名譽。
: 結果馬上有網友針對我進行攻擊與肉搜。
: 我知道ptt上他是不能被討論的人,
: 但是我只是一個普通人,我所寫的維基百科內容,也是針對網路上可以搜尋到的
: 資訊進行編寫,也沒有加入毀謗字眼,
: 可是卻被公開個資,還被議員公審。
: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 如果沒有可以幫助我的人,也許我真的沒有合適的路可以走下去了。
我看了該議員四點聲明前,又看到他上傳不久議會執詢的影片,試問:議員在議會質詢,
自己製作影片(不是轉載媒體新聞素材,自製唷~),然後放到自己粉絲團上...是常態嗎

如果不是,就可以了解...這位議員很在乎自己表現,到某種程度。
所以看到wiki這樣寫他,會肉搜、發聲明、回覆說自己忍無可忍,大概也不意外...
作者: metallican (鋼鐵人)   2015-02-16 05:22:00
覺得太重視+1
作者: opcihcih (cihcih)   2015-02-16 05:26:00
重視是一回事 那公布個資又是另一回事 這議員居心叵測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5-02-16 05:26:00
我很好奇議員拍自己質詢是常態嗎...還是我少見多怪?
作者: qnemail5566 (9n阿湄56)   2015-02-16 05:26:00
人家就FB起家的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5-02-16 05:27:00
重視形象就看他媒體關係了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5-02-16 05:28:00
公佈個資...就那種重視自我的情緒使然。
作者: gg30 ( 芿圈ト 栋 )   2015-02-16 05:28:00
他靠臉書當選的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2-16 05:29:00
阿就綠黨是政壇小清新請務必投綠黨一票而且我是乖寶寶
作者: acharles01 (lanlis)   2015-02-16 05:30:00
自從某手遊超夯我就明白包裝行銷與畫唬爛的重要性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5-02-16 05:30:00
感覺他會創造話題,開創議員自拍質詢的先驅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2-16 05:30:00
趕快讓會用網路但是又對一個人真面目沒興趣的人投下去就某種層面來說這也是一項智力測驗啦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5-02-16 05:31:00
問題是如果認為原po的WIKI寫作有妨礙他名譽的問題,為啥不走法律途徑,要用職權去找他的學校麻煩....
作者: helloI (彥州嚥粥)   2015-02-16 05:32:00
就是見笑轉生氣R
作者: metallican (鋼鐵人)   2015-02-16 05:33:00
也是愛作秀啊...沒好到哪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5-02-16 05:33:00
問題是就算生氣也有正當的法律管道阿....每年被告網路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5-02-16 05:33:00
法官不一定會站在議員那 但校方很軟不想惹事的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5-02-16 05:34:00
毀謗被判有罪的人那麼多,幹嘛不走這個管道
作者: jamesbaby (Hero)   2015-02-16 05:35:00
一出手就是直接找校長處理,這事很難善了~@@
作者: LIONDODO (LION)   2015-02-16 05:35:00
可能傻傻的以為大家忘記了他的黑歷史吧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5-02-16 05:35:00
他真應該拜邱香蕉爲師...打官司實況轉播XD
作者: imgkiller (無血之大戮)   2015-02-16 05:36:00
原PO根本理虧 王議員反擊是合法的 公開個資如果是本來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5-02-16 05:36:00
然後輸了在發文到粉絲團說司法不公 一定很有梗!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5-02-16 05:38:00
誰理虧不是重點,重點是要是開庭 議員會不會現場直播啊XD
作者: imgkiller (無血之大戮)   2015-02-16 05:38:00
然後並且證明是議員施壓的再上來哭訴吧
作者: jfw616 (jj)   2015-02-16 05:39:00
重點是老師真的要跟他上法庭嗎?議員不敢現場直播,不會老師自己現場直播呀..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5-02-16 05:40:00
好期待唷...好吧 我不能幸災樂禍囧囧議員會吧,他質詢都自製影片了...
作者: imgkiller (無血之大戮)   2015-02-16 05:41:00
而普通人跟學校老師有紛爭 舉報給校長也是很正常的手段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5-02-16 05:42:00
可是他舉報給校長的理由是原PO上班時間發文耶XD然後原PO證明說都不是上班時間PO的至於毀謗的問題和校方有關係嗎??應該去提告吧毀謗名譽的問題不去找法院卻去告訴校長說她上班打混是哪招
作者: grahamwu   2015-02-16 05:45:00
法律事和「社會事」要切開來看 現在看來議員難有輸面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5-02-16 05:45:00
開庭一定不會本人去 像我們勝文就不用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5-02-16 05:46:00
要是會告到法院,我們八卦版集結支持議員直播現況好了...我覺得議員會去法院現場,他這麽忍無可忍 怎麼可能不去...除非那天有議會。
作者: grahamwu   2015-02-16 05:49:00
先別說開庭 光是警察和檢察官等 就會影響教師工作若到法官那更慘 一定是被起訴了 光法律面就不利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5-02-16 05:51:00
教師我不知道,但議員八成會去的ˊ_>ˋ
作者: grahamwu   2015-02-16 05:52:00
議員何必自己去? 找律師去就好了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5-02-16 05:54:00
這也是我的推論 像某刀說政治垃圾被告香蕉還是去了!如果他真的忍無可忍 就會去!議會質詢都可以自製影片,法院應該也可以...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2-16 06:18:00
法院組織法90條表示
作者: grahamwu   2015-02-16 06:20:00
不覺得看他/她的樣子根本不懂法律,寫哪條無用...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5-02-16 08:44:00
單純覺得他應該直接尋法律途徑 找校長弄 怎麼看都不是正路
作者: iamdead5566 (我死了五六)   2015-02-16 08:55:00
自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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