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童被誣偷糖 警查明還清白

作者: Rommel (都是愛莉不好)   2015-02-16 07:42:06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56433
女童被誣偷糖 警查明還清白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12歲女童到超商買20元的HELLO KITTY糖果,隨後去逛書局
,由於書局也有賣這款糖果,女童拿起來比較,離去前竟被老闆娘誤認偷糖果報警,女
童嚇哭;所幸女童持有買糖果的發票,監視器也顯示,女童將書局糖果放回原處,老闆
娘見狀卻死不認錯,經家屬再三要求,才正式道歉,女童家屬則將過程po網,感謝警方
還給小孩清白。
書局老闆娘態度惡劣,引起網友撻伐。有網友表示,老闆娘態度差非第一次,還有人說
「不能放過囂張的店家」、「丟臉的店家」、「惡人先告狀」,網友說「誣賴別人就該
道歉,是做人的基本原則」;該書局昨天未營業,店裡電話沒人接,無法獲知說法。
帶同款糖果 被指偷來的
台中市大甲警分局外埔分駐所表示,前天下午4點多,女童與表姊相偕到外埔區某超商
,買一盒HELLO KITTY糖果,隨後轉往書局買文具。女童手中拿著在超商買的糖果,看
到書局也有,拿起來比較,隨後放回。
不料,表姊妹倆買完文具要離開,老闆娘卻質疑女童手中的糖果,是在書局偷拿的,堅
持留置2人,並請女童打電話叫家長及報警,女童的大表姊及外埔分駐所警員趕到。
發票監視器 證明未偷竊
女童委屈哭訴,直說糖果是在超商購買,未偷竊,老闆娘卻一直罵她們,讓她們很害怕
。警員請女童拿出手中的糖果,查出書局的糖果製造日期為去年9月,超商的為12月,
非同一批,且女童持有買糖果的發票,調閱書局監視器,顯示女童拿起糖果後,有放回
原處,證明女童清白。
家屬要求老闆娘道歉
警員及女童的大表姊,因此要求老闆娘道歉,對方卻死不認錯,經大表姊一再要求,老
闆娘才勉強說「不好意思」,但大表姊認為業者太沒誠意,要求正式道歉,老闆娘才說
「對不起」,平息風波。
警方表示,若女童家屬認為對方誣告,可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但家屬目前並未提出
,且當初業者報案,是指雙方有「糾紛」,並未明確指女童「竊盜」,是否得以成案,
是未知數。
自由時報
作者: XOEX (阿哲)   2015-02-16 07:45:00
想問12歲算女童嗎?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5-02-16 07:46:00
無恥!
作者: lucifax (虎爺:犬科動物給我滾開)   2015-02-16 07:46:00
幹 我小時候也被爛老闆欺負過
作者: aclock (小峰)   2015-02-16 07:46:00
還在唸國小當然算兒童
作者: rave760422 (防水抓漏哥)   2015-02-16 07:48:00
不然是阿嬤ㄇㄚ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2-16 07:49:00
看發育程度而定?
作者: omoideomoi (dilemma)   2015-02-16 07:49:00
不然要稱女學生嗎
作者: airflow (享受壓力)   2015-02-16 07:54:00
專業記者要說是美少女學生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5-02-16 07:55:00
12歲不是剛剛好的階段嗎?
作者: z09211290 (789)   2015-02-16 07:59:00
小學被店員搜身過,要是大一點一定告死她
作者: windcloset (一生懸命!!)   2015-02-16 08:00:00
哪家書局啊
作者: taiwan81903 (小馬)   2015-02-16 08:03:00
鄉下 老闆娘
作者: KEYS0374   2015-02-16 08:05:00
濫店
作者: KurakiMaki (Maki)   2015-02-16 08:12:00
台灣一堆拉不是下臉道歉的...不,不好意思勒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2-16 08:12:00
在八卦版,12歲就算阿嬤了
作者: KurakiMaki (Maki)   2015-02-16 08:14:00
一堆道歉記者會都是點頭道歉,是不會90度彎腰
作者: dostey (Dos)   2015-02-16 08:15:00
台中大甲這種警察真應該革職!報警偷竊 怎變成 雙方糾紛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2-16 08:16:00
太可惡
作者: ppo7741 (阿甫)   2015-02-16 08:22:00
就是有這種仗著自己多活幾歲就欺負小孩的人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15-02-16 08:35:00
告他誣告不就好了
作者: future2010 (新竹)   2015-02-16 08:42:00
原來店家報警要說有糾紛 不能說偷竊喔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5-02-16 08:47:00
這個真的雙方都有問題,像賣場會貼貼紙辨識外面商品也是種作法
作者: esf1y (esfly)   2015-02-16 09:34:00
女童自己也有問題 李下不整冠的道理...
作者: handlesome (人生如夢)   2015-02-16 09:43:00
最好小朋友會懂那麼多啦 明明就老闆機車想欺負小朋友
作者: REFRIGERATOR (敵在 ETS !)   2015-02-16 09:45:00
呼伊倒啦!
作者: KillerG (殺手G)   2015-02-16 09:46:00
居然開始檢討女童 某樓有事嗎
作者: ahbean (東風未放曉泥乾)   2015-02-16 09:50:00
檢討被害人是怎樣,某樓很可悲
作者: echo3283 (嘣啾)   2015-02-16 10:04:00
蘿莉女學生女童有什麼問題??國小,你以為大學逆
作者: kaimai (折翼天使)   2015-02-16 10:09:00
死三寶 下建南部人
作者: kevin7lin (lagadagadieya)   2015-02-16 10:13:00
小朋友哪跟妳想這麼多 好奇拿起來看而已擺明惡劣老闆仗勢欺人
作者: Athanasius (倒數)   2015-02-16 10:25:00
傻傻的老闆娘,為了那20元搞成這樣
作者: superpppmm   2015-02-16 10:29:00
那就古禮道歉辦洗門風...在門口請吃同款糖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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