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日前搭乘捷運時,見到一名20多歲的OL,正好背著車門講手機,他趁下車時偷摸
對方下體。男子出了車廂後,發現自己的筆電忘了帶走,再轉身回去拿時當場被逮個正著
。事後男子辯稱是順手滑過,但檢方不信仍依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發現,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12月16日上午8時左右,當時正值上班的尖峰時刻。
43歲的男子過往就有性騷擾女子的案件,當天他見該名OL正好背著車門講電話,他見有機
可乘,趁下車時偷摸對方下體,並藉開門打開時順勢開溜。但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男
子下車時發現筆電放在座位忘了拿,只好硬著頭皮再回頭拿。
該名OL驚覺被摸時,想轉頭找人卻發現對方倉皇離去,原以為找不到人了,卻發現對方竟
又回來,當場大喊有變態,並且報警處理。儘管男子辯稱「只是順手滑過,可能是不小心
碰到」,未承認犯行。但OL指證歷歷,男子則是說詞含糊,檢方不信他說詞,16日依性騷
擾防治法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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