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llerD (殺手D)
2015-02-17 13:33:51※ 引述《MIKEmike07 (加油!)》之銘言:
: 我根本覺得這個人去上訴根本超...
: 吹一下不就好了,是走差那個幾秒?
: 還是嘴巴有問題?
: 我騎機車被攔,警察直接叫我吹
: 完全沒跟我多說什麼勒
: 啊你沒酒駕是在怕什麼...
: 恐龍法官zz
我懷疑攔檢沒有停的人沒懶叫
請大家配合一下 褲子脫下來讓我檢查幾秒
警察職權行使法給警察的權力太大了
而且規定得很曖昧
而且大部分的警察根本只會宣讀對自己有利的條文
不信?
你下次被無故攔檢要求出示身份
你跟他說 你要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章第29條提出救濟
請警察開立異議單
我看大部分的警察根本不會帶異議單出門 甚至連有異議單這種東西都不知道吧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17 13:35:00原告後有被帶回警局做酒測,若酒測未過 法官不會這樣判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2-17 13:38:00問題有些喝酒的人很盧... 有時後蠻兩難的法官這樣可以判罰單無效 但判強制酒測違法.. 唉~鬼島!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17 13:42:00法官不是判強制酒測違法 是判警察沒有合理理由你拒測就會向原告被帶回警局 而且判決也是撤銷罰單你所謂強制酒測違法根本就是錯誤結論你在被警察拘提時都可以請警察提出理由了今天警察局判的是9萬元罰鍰 和吊銷駕照3年 你服?
作者: Acone (無力挽回的努力) 2015-02-17 13:45:00
所以以後別叫警察去盤查或驅趕公園裡的小屁孩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2-17 13:46:00認為警方只能在已發生危害或出現危險,才能攔測才能臨檢?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17 13:46:00樓上再說雙連捷運站地下街跳熱舞的?
作者: u9802114 (Panggua) 2015-02-17 13:47:00
警察就算權力大又怎樣? 抓酒測防止意外有錯?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2-17 13:47:00判決書我是沒看 但這句真的有超過了...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17 13:47:00警方認定應有一定標準 今天此人則否 這樣而已判決也是撤銷原裁定 算是還原告公道而已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2-17 13:48:00但我說判強制酒測違法也是偏...應該只是強制臨檢違法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17 13:49:00今天撤銷原裁定好像會天塌 認為警察權利被剝奪似的
作者:
rty4455 (凱)
2015-02-17 13:50:00異議也沒差阿 你要100張都給你阿 浪費你時間對警察又沒差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17 13:50:00如果警方仍然以相同標準做下去 法官其實也是無能為力因為不見得每個人都會向原告一樣打行政訴訟
作者:
rty4455 (凱)
2015-02-17 13:51:00沒隨身帶也可以叫同事帶來給你寫呀 寫完一樣查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17 13:51:00若是今天原告只是吃張幾千元罰單 我想他也不會上訴但是9萬元和3年吊銷駕照 才使他甘願這樣打行政訴訟
作者:
rty4455 (凱)
2015-02-17 13:52:00對於一般民眾以及正常的員警也不會去找路人麻煩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2-17 13:52:00沒錯呀... 而且技者看判決書的功力 又不是第一天認識的
作者: knightking (認養代替購買寵物) 2015-02-17 13:54:00
嗯,所以酒駕撞死人幾乎天天都有,怪誰
作者:
rty4455 (凱)
2015-02-17 13:57:00是說救濟也沒什麼用 除非真的有損害財產或是其他可證明的單純查身分也不會危害到生命身體財產吧..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5-02-17 14:02:00那如果一律酒測還是天天有酒駕撞死人,要怪?
作者:
miname (>.<)
2015-02-17 14:14:00開車可以開超過臨檢站不叫做易生危險的話 要怎樣才能臨檢?恍神恍成這樣不能酒測 以後只能去車禍現場酒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