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執法過當!未酒駕拒酒測 地院判不罰

作者: tera (おわた\(^o^)/)   2015-02-17 18:45:30
※ 引述《excimo (excimo)》之銘言:
: 快過年了,大家思考一下
: 太陽花、紅衫軍都在總統府附近集會
: 依客觀判斷這些人都可能是暴民,因為太陽花之前衝行政院、紅衫軍說要槍斃陳水扁
: 如果警察在附近各捷運站各路口實施臨檢及盤查,請問鄉民覺得如何?
: 另外酒駕很可惡,但是有沒有任何客觀證據告訴我們,臨檢可以降低酒駕?
: 如果想當然爾說臨檢有效,那全國民眾一人一張防酒駕小卡不就天下太平?
資料來源:交通警察大隊行政組
日期:2014/05/29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自5月9日起至15日實施第一階段「天天抓酒駕」
專案勤務,鑑於成效良好爰賡續於5月16日至22日止實施第二階段,經
統計第一階段取締酒駕警力班次計 5,326 次、攔查次數計35,897次、
查獲酒駕355件、移送法辦計280件;第二階段取締酒駕警力班次計8,047次、
攔查次數計61,999次、查獲酒駕306件、移送法辦計256件。續比較第一
階段取締酒駕件數與102年同期相較,取締酒駕件數計增加103件(+40.87%)、
移送法辦件數計增加160件(+57.14%);
第二階段(103年5月16日至22日)取締酒駕件數與去年同期相較,取締酒駕
件數計增加105件(+52.24%)、移送法辦件數計增加159件(+163.92%),
由以上數據顯見在本局接連二階段執行「天天抓酒駕」專案勤務,提升執法
強度及媒體大幅報導下,已成功遏止民眾酒後駕車違規行為。
另比較「天天抓酒駕」二階段期間酒駕事故發生數與102年同期相較,
第一階段經強力取締執法並加強宣導之後,合計A1、A2、A3酒駕事故發生
減少14件(-37.84%)、受傷減少17人(-45.95%);第二階段與102年同期相較
,合計酒駕事故A1、A2、A3發生計減少12件(-42.86%)、受傷減少18人(-60%)
,由以上數據顯示此期間酒駕事故發生明顯的降低,究其原因為本局執行
「天天抓酒駕」二階段強力執法,產生了特別嚇阻作用,民眾酒醉駕車違規
降低,連帶的降低酒駕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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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如何? 可以拿來用嗎?
我只能說我也不喜歡被臨檢
但是與其靠北臨檢的警察,
不如靠北這些酒駕才對吧
警察半夜站在那邊工作不用辛苦喔?
你浪費你那一分鐘吹一口氣,
又沒要在你車上安裝竊聽器,也沒要你脫光衣服給警察看
就可以幫助降低酒駕肇事率,不好嗎?
我想鄉民們打字罵酒駕殺人的時間都比吹口氣長吧。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5-02-17 18:46:00
好棒棒 不如把菸酒訂為一級毒品 警察都可以放假了呢
作者: fatdoghusky (胖胖哈士奇)   2015-02-17 18:48:00
合法 你要浪費幾分鐘或是幾小時幾天都可以不合法 連浪費一秒鐘都不行 就這麼簡單
作者: vega790205 (vega )   2015-02-17 18:51:00
公權力的執行都有規定 沒規定的事情就是不能做
作者: yeanliu (yean)   2015-02-17 18:56:00
要對比天天抓酒駕有效的話應該是都抓不到酒駕才對吧。可是監獄怎麼還是一大堆酒駕犯?支持時時抓酒駕。整點臨檢一次酒駕無所遁形。塞車管他
作者: ChangetheWay (換條路走,世界更大~)   2015-02-17 19:38:00
事後證明無酒駕還執意開人罰單就是擾民
作者: umaga1 (QQ)   2015-02-17 19: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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